例如,“總統制”與“內閣制”是台灣“民主化”以來的重大爭議,也滋生出許多弊端,統一後台灣特區依法高度自治,正好可以理順島內政治機構的權責關係,以“內閣制”精神改革和完善台灣特區選舉制度;統一後台灣居民應享有參與祖國大陸“全過程人民民主”待遇並有資格在中央國家機關任職;統一後台灣“全民健保”待遇不變、軍公教退休待遇提升,大陸還可以劃撥國企盈餘予以補貼;統一後台灣居民採取新台幣與人民幣匯率“雙軌制”,在金融風險可控情況下,台灣居民可以新台幣1:1兌換數字人民幣,進而全面提升台灣數字金融水平,等等。
經過近十年實踐,兩岸融合發展已經成為銜接“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之間的重大理論概念。未來十年,衹要兩岸關係維持和平統一大勢,兩岸雙方應探索構建“融合治理”概念,作為銜接經濟社會層次的“融合發展”與政治制度層次的“完全統一”之間的理論框架與實踐規劃。其中的“重頭戲”應是建設“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作為“兩制台灣方案實驗區”,這將為兩岸和平統一進程帶來以下革命性變化:
一是建構了新的空間。“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在兩岸各自“治理空間”之間創造出一個“重疊空間”,進行局部性、可控性的治理融合實驗。事實上以“兩制”港澳模式為參照,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已經具有“重疊空間”的治理融合實驗區性質,因此建議以“兩門兩馬”為試點。二是創造了新的紅利。上文提及的統一後台灣民眾享有的政治參與空間、經濟發展空間,在“兩岸治理融合示範區”內可以先行先試,同樣台灣社會制度和治理中的有益元素及政策,也可以適用於示範區內的大陸居民。三是設計了新的程序。傳統慣性思維認知下兩岸統一進程往往是雙方協商談判後達成共識逐步推進,而“治理融合示範區”思維下,經由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台灣各縣市可以選擇逐個加入,治理融合示範區的範圍逐步擴展,最終覆蓋台灣本島全境,此乃真正“水到渠成”的統一路徑。
各位同仁都是從事和研究兩岸關係的新生代學界精英和公共輿論領袖,新時代的國家統一進程,既需要牢牢堅持政治原則,也需要充分發揮政治智慧、創造力和想像力,這無疑給我們青年涉台學者提供了廣闊舞台。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加廣闊的空間是我們的使命,相信我們也會在這其中為自己創造更加廣闊的思想空間和發展空間。希望大家攜起手來,共同為推動祖國和平統一而不懈努力。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