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實幫助外貿企業紓困
16.加快落實國家出台的外貿支持政策,對加工貿易企業在國家實行出口產品征退稅率一致政策後,允許對前期多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入抵扣。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鼓勵港口企業減免特定時期內的貨物堆存費,鼓勵航運公司減免特定時期內的滯箱費,倡導港航相關企業減免外貿進出口相關物流操作費用。(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交通委、上海銀保監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17.強化外貿企業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中小微企業覆蓋面,優化承保理賠條件,在上海“單一窗口”開設在線報損索賠通道,建立保費緩繳機制和快賠先賠機制,應保盡保、能賠快賠。對於符合專精特新等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出口信用保險費率基礎上,實施不低於10%的階段性降費,加大保單融資支持力度。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上海分行設立進出口業務專項信貸額度,建立快速評審通道,積極運用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或向總行爭取其他利率優惠政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上海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