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7.進一步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測和市場監管,切實做好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在繼續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的基礎上,通過發放一次性補貼、愛心禮包等形式,保障困難群眾生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局、各區政府)
八、保障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和優化營商環境
(一)保障城市核心功能正常運轉和城市安全
48.完善重要功能性機構和企業服務保障專班協調機制,確保金融、貿易、航運、科創等城市核心功能持續穩定運轉。保障能源安全供應,提高煤炭採購和儲備水平,增強電力和天然氣調度保供能力,增加市外來電供應,支持重點能源項目建設,保障經濟恢復和迎峰度夏用電需求。加強糧食生產和儲備,及時發放農資補貼,優化種糧補貼政策,適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水平。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深入開展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保障城市運行安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科創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業農村委、市應急局、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各區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