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之理”(principle of actualization)又名“存在之理”(principle of existence),它跟“形構之理”(principle of formation)之間的區分,對於瞭解中、西文明的差異,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必須在此細加析論。本書將中、西文化視為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系統”,中國的文化系統源自於《易》經,西方文化系統源自於《聖經》和希臘神話,這兩種文化系統各有其“存在之理”與“形構之理”。牟氏說:宋明理學是一種“存在之理”,這是正確的。然而,中國傳統文化並非沒有“形構之理”。
“中西會通四聖諦”書系的第一部《超越與實在:牟宗三的科學觀》很清楚地指出:道家解釋《易》經,早已發展出一種李約瑟所謂“有機論”的科學(organic science),跟西方文化中發展出來的“機械論”科學(mechanic science)並不相同。乍看之下,這似乎是個不相干的議題,然而,牟宗三在他的大論述中沒有正視中、西文化系統的根本差異,結果卻可能使港台新儒家蒙受無法繼續擴展之“苦”。
4、劉述先說“理”
另外一位“第三代現代新儒家”學者劉述先(1934-2016)在《朱子哲學的發展與完成》一書中,從思想史的角度,回顧朱熹一生治學的歷程(劉述先,1982)。該書指出:朱子求學,從“未發工夫”入手,在“中和萬說”階段,經“己丑之悟”有了新的體會,而作“中和新說”。朱子先完成〈已發未發說〉一文,再修改成一篇精要的〈與湖南諸公論中和第一書〉,朱子說:
按《文集》、《遺書》諸說,似皆以思慮未萌、事物未至之時,為喜怒哀樂之未發;當此之時,即是此心寂然不動之體,而天命之性當體具焉,以其無過不及,不偏不倚,故謂之中;及其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則喜怒哀樂之性發焉,而心之用可見,以其無不中節,無所乖戾,故謂之和。此則人心之正,而性情之徳然也,然未發之前,不可尋覓;己覺之後,不容安排,但平日荘敬涵養之功至,而無人欲之私以亂之,則其未發也,鏡明水止;而其發也,無不中節矣,此是日用本領工夫。至於隨事省察,即物推明,亦必以是為本,而於已發之際觀之,則其具於未發之前者,固可黙識。故程子之答蘇季明,反復論辯,極於詳審,而卒之不過以敬為言。又曰:“敬而無失,即所以中。”又曰:“人道莫如敬,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又曰:“涵養須是敬,進學則在致知。”蓋為此也。向來講論思索,直以心為已發,而日用工夫亦止以察識端倪為最初下手處,以故闕卻平日涵養一段工夫……(文集卷六十四)
這篇文章可以說是朱子的嘔心瀝血之作。然而,朱子一生治學所要彰顯的儒家精神究竟是什麼?它對現代華人又有什麼意義?劉述先受到西方哲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影響,認為人必然會有某種終極的關懷(ultimate concern),他因此而對宋儒所提的“理一分殊”重新作出“創造性的詮釋”。在他看來,超越的“理一”,是貫通古今中外的,但它的表現則依不同時空條件下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不能抹煞“分殊”層面的差異。譬如先秦的孔孟、宋明的程朱陸王、以及當代新儒家,他們思想學說的建構與語言文字的表達方式均不相同,但都歸本於仁義,並注重對生生不已的天道和悲憫惻隱之仁心的體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