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功成表示,健全醫保基金監管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原則。醫保領域的欺詐現象及各種損害醫保基金安全的行為,都是以小團體利益侵蝕公共利益、以個體利益損害群體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加快醫療保障領域的法治建設步伐,包括盡快制定醫療保障基本法和醫保基金監管法規,真正做到以法定制、依法監管。優先制定醫保基金監管行政法規十分必要,以此進一步明確醫保基金監管的行政體制、部門聯動機制、監管程序、法定手段、申訴途徑,以及司法介入、社會監督等,為全面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提供具體依據。
事實上,在深化改革方面,《意見》還明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確定基本保障內涵,釐清待遇支付邊界,明確政策調整權限。加強醫保對醫療和醫藥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統籌地區監管職責,優化基金監管工作基礎。
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規範診療行為。圍繞常見病和健康問題,規範推廣適宜醫療技術。不斷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完善醫保支付與招標採購價格聯動機制。加強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深入開展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虛高專項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