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分配是指政府通過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方式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之後進行第二次分配,對於調節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和財富過大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准性,在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合法致富的同時,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通過稅收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同時,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方面。應堅持循序漸進,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難點和重點。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村人居環境建設。
第三次分配是指通過自願捐贈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方式進行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有利於改善分配結構,是對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第三次分配基於社會成員自覺自願的行動,國家稅收政策可以給予適當鼓勵,但不帶任何強制性。隨著社會財富積累的規模越來越大,全社會尤其是富裕群體更有能力和意願為社會公益慈善事業作出貢獻,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也將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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