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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 |
林艷:真愛國、善治港是新時代治港人才的標準
大家好,很高興能夠和各位新老朋友們一起探討“愛國者治港”這樣一個重要的議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這一重大舉措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也為香港開啟新局創造了有利條件。然而,正如毛澤東所說:“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制度的進步能否帶來治理效能的提升,最終取決於特區管治隊伍的素質水平。所以,今天,我想重點圍繞新時代治港人才標準的問題,發表一些個人淺見,主要分享兩個方面。
新時代治港人才應當“真愛國”
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求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必須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那麼,怎樣才是“真愛國”?對此,我有三點理解:
首先,真愛國一定是無條件的。美國前總統肯尼迪曾說過,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愛國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純粹情感,不應預設任何前提條件。愛國不是出於個人利益,真正的愛國者會把國家利益擺在個人財富、榮譽、地位之前,絕不會因一時得失而消極無為甚至背叛國家;愛國不是因為國家強大,真正的愛國者不僅為國家取得的成就歡呼雀躍,也始終正視國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盡己所能為國分擔;愛國不是因為社會大勢或世界潮流,無論時代的風往哪邊吹,真正的愛國者與國家站在一起的初心始終不改。對治港者特別是重要崗位的治港者,堅持上述標準是必要的,特區政權必須牢牢掌握在真正愛國者的手中,絕不能交給愛國上的“投機者”或“騎墻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