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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 |
王英津:福建先行先試 充當和平統一橋頭堡
兩岸融合發展是習近平對國家和平統一道路的新探索、新成就,是習近平國家統一論述的重要內容。今年1月2日,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我們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將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灣同胞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兩岸要應通盡通”;等等。這些論述進一步豐富了融合發展的理念和政策。3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對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等提出希望和要求,尤其強調:“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福建要先行先試,“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精神,中共福建省委5月底出台了《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按照中央既“著眼於大局大勢”,又“注重落實落細”的部署,在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對台“小四通”等方面通過42項措施加以細化和落實。該《實施意見》是對兩岸融合發展政策的先行先試,其中不乏大膽創新的元素,是福建省委結合本地實際推進閩台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
福建地緣區位特殊,與台灣有著特殊的歷史、文化、宗族、血緣連結,在推進國家統一大業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獨特角色和特殊使命。《實施意見》的出台,標誌著福建省大膽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堅定扮演國家和平統一橋頭堡角色的創造性思路的又一次拓展,不僅有助於發揮兩岸融合發展的樣板和示範作用,而且體現了新時代大陸“以我為主”的和平統一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