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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彥彬 |
馬彥彬:探索兩岸融合新路 重落實精推進
福建省出台的《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開拓新路,層面周全,舉措實在,誠意深刻。台胞的評價好、反應佳,普遍認為獲得感與幸福感提高,對福建的認同更感親近;對於吸引更多台胞登陸,預期將起到相當大的正面作用。
在兩岸關係短期內面臨內外不利局面的當下,《實施意見》的出台與實施,證明大陸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立場不變,具有穩定兩岸人心的效果;探索新路則顯示了因應新局的彈性和創新性,給出政策制定與執行的空間,福建應該善加把握;而這些新路的執行成效,則將顯現兩岸融合發展路線的有效性,對兩岸人心的長期走向都將影響深遠,福建責任重大。
首先,要著眼大局大勢的新路。其一,推進共同市場:福建領頭試行“兩岸共同市場”,以全省、或自貿區、或平潭全島為範圍,單向全面實施《服務貿易協議》、《貨品貿易協議》既有文本,或提升至有條件的免稅區、免稅島,既能率先推動兩岸經濟一體化,提高台灣對大陸的經濟依存度,也有利於當前擴大進口、引資引人的需求。其二,強化社會融合:對於台胞參政、台胞聚居區的小區自治、網絡與媒體以及出版的有限度開放(可參考澳門大學橫琴島上校區的模式),在特定地區(例如平潭)加大先行先試的幅度與程度,深度探索“共同家園”的融合路徑。其三,創新城市合作:兩岸之間既是大義,也有大利,應求“義利相結”。在農產品採購和旅遊之外,強化“公益合作”的城市合作模式,在媒體宣傳上給予更大的關注,例如社會慈善團體、社工機構的相互協助,互相認養道路、鄉村、小區、家戶或特定群體,以“雙向公益”促進兩岸融合。
其次,要著眼落細落實的新路。其一,落實政策執行,突出福建作為“台胞登陸第一家園”的旗幟,探索“第一”的操作型定義(經濟面,例如引資、兩岸貿易額。社會面,例如引人、兩岸婚姻。教育面,例如共同辦學、師資聯合培養。文化面,例如宗譜數、文化聯展與活動數等等),使政策有方向、有重點。建立年度評估指標,橫向比較各省、縱向逐年比較,在更高級別的行政層次上建立協調、支持(包括財政)、鼓勵、咨詢、考核、問責的機制,作為“第一家園”的制度保障。明定每一政策條文的牽頭與協辦機關、申辦與咨詢管道、預計進度與完成期限,提高各機關與服務機構的執行效率。其二,強化政策行銷:目前政策不是不夠而是太雜!台胞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夠清楚!建議推動相關政策更好的系統化整理、可視化呈現,以多種渠道與形式,包括多媒體與影視製作,提供政策解讀與案例示範。相關網站與手册實時更新,並使台胞參與協助解讀、宣傳、咨詢、申請、追蹤、評價、反饋的環節,台胞講給台胞聽,台胞做給台胞看。其三,精準分類服務:針對台商、台幹、台青(創業就業)、台師(包括不同學制層級)、台眷(配偶、子女)、台生的不同特性,以及不同人生階段的發展需求,提供精準服務、全生涯輔導,以及多方位發展(包括社會服務)的機會與平台,提高融合發展的精確度與深廣度。
游麗斌:謝謝馬教授的精彩發言。馬教授在發言中評價“42條”是“開拓新路、全面周全、誠心誠意”。馬教授借用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既要著眼大局大勢、又要注重落細落實”,談了他對“融合發展新路”的理解,其中既有經濟的,也有社會的,還有都市的,更有政策方面和服務方面。這些措施可以通過推進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來加以落實。尤其是馬教授剛剛提到“兩岸共同治理問題”,“42條”中也有這方面的內容,比如兩岸社區的治理和城市的共同管理。接下來有請閩南師範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院副院長吳鳳嬌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