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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公屋輪候冊上一般申請與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截至2022年3月底的居住房屋類型分佈
(中評智庫大數據中心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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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外,一般申請者(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也不一定是我們所以為最迫切需要公屋的人士。由圖11可知,上述兩個類型的公屋申請者,分別有26%與17%的佔比在輪候公屋當下已居住在公屋,另分別有14%與6%的佔比的居住房屋類型為居屋。輪候公屋的現有公屋住戶,不少人是出於擠迫戶或家庭環境等原因而提出分戶申請,但當中也有一些藉此漏洞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夫婦為騙取多一間公屋而進行假離婚、或有住戶在子女成年後為其加名世襲公屋等。這些住在公屋或居屋中的公屋申請者,本身已享受著寶貴的公共房屋福利,但他們卻在公屋輪候申請中佔據兩至四成的份額,進一步加劇了公屋資源的內循環和內耗,拖慢了居住在劏房有更迫切需要申請者上樓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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