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記者,他關注的某平台網店中的一款組合套裝白酒,平時標注原價為1297元,“滿1200減200”,到手價1097元;最近“618”預售,原價變成了1477元,使用“滿1200減200”、預售券後為1177元,同時下單贈送2瓶單價30元左右的低檔白酒。
“搞半天打完折價格還比平時貴了,商家滿滿的套路。”方先生說。
對此,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說,關於促銷中的“原價”定義,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規定:“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因此,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採用‘原價’標示,或使用‘日常價’等類似表述實際傳達‘原價’含義的,應當符合這一規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說,虛假打折常見的形式是在打折之前,商家對商品或服務先行漲價,漲到較高水平後再打折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對消費者的誘導和欺詐,監管部門應當進行查處。
滿減優惠套路重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商家的折扣套路不僅限於“先提價後打折”上,在各種滿減優惠、折扣券上也是下足了功夫。
“購物節的優惠越來越難搞了。”漫天的品類券和復雜的滿減規則讓北京的張女士頭疼不已。她舉例說,她在某電商平台的一家化妝品旗艦店購買了一件標價214元的護膚品,按照商家的宣傳,她下了40元定金後,次日零點後就能使用兩張滿減優惠券(優惠總額共計105元)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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