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強人文交流,彰顯大灣區與高雄的獨特文化魅力。大灣區與高雄均屬中華傳統文化圈,分別為嶺南文化與閩南文化的不同文化主體,又共同具有開放的人文意識、革新意識、商業意識、務實意識。未來可共同推進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發揚,保護並利用好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相互影響融合,將嶺南文化與閩南文化的精華發揚光大。
第二,打造文化精品,完善文化產業鏈並拓展文化市場。大灣區與高雄文化資源豐富,經過多年發展均已形成文化產業鏈,特別是大灣區面積達5.6萬平方公里、人口約7000萬,文化市場龐大,這是高雄文化產業發展的廣闊腹地。通過加強高雄與大灣區在音樂、影視、設計、旅遊、觀光等領域的合作,將高雄的文化優勢全面轉化為發展優勢,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合作架構。
第三,推動文化互鑒,發掘稀缺資源增強文化輻射面。兩地除了有各自的嶺南文化及閩南文化外,香港有中西方文化交流平台的優勢,澳門是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大灣區還有客家文化、粵商文化、僑鄉文化等,而高雄則有在地的原住民文化以及眷村文化等,這些文化元素雖然相對小眾,卻不可或缺。未來兩地可加強多元文化間的交流融合,創新人文交流方式,將兩地的文化資源深度挖掘,提升文化競爭力。
第四,擴大人才流動,推動兩地間人才的交流交往。發展文化產業不能缺少人才,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吸引了大批年輕人才入駐,但高雄則面臨嚴峻的人才流失和人口老齡化問題。未來應促進大灣區與高雄之間的人才自由流動,為兩地人才創造更為寬鬆的交流交往環境,充分利用人才資源推動合作發展。
三、關於兩地文化領域合作的建議
對於未來兩地文化交流合作,我有以下幾點建議:第一,放下意識形態成見,全力推動兩地文化合作與融合發展。“心中沒有圍牆,全部都是道路”,兩岸之間存在意識形態差異,但在新情勢下,特別是面臨大灣區發展的巨大機遇以及高雄“南方崛起”的宏偉目標,兩地應該摒棄偏見、求同化異,共同推動大灣區和高雄的文化產業發展。
第二,打破區域束縛,建立高層次協調機制。區域規劃的限制是粵港澳大灣區與高雄合作面臨的一道壁壘,如果不能形成“一盤棋”的思維,合作很可能出現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兩地間的合作應設立高規格的政府協調小組和業界協會,形成以市場一體化為基礎的協調機制。
第三,促進人才資源自由流動,為兩地人才交流提供平台。大灣區在可控制範圍內進一步放寬對高雄的各類人才輸入計劃,為高雄人才入駐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並提供醫療、教育、社保等政策支持;高雄也可為大灣區人才到高雄發展提供政策優惠,吸引更多人才進入到高雄。
第四,將科技與文化有機結合,為文化產業帶來更大發展空間。粵港澳大灣區在科技領域發展迅速,尤其是深圳更成為大陸乃至全球的科技創新中心之一,高雄可與大灣區加強在科技領域的聯繫與合作,利用灣區雄厚的科技實力為高雄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