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李家超向立法會發布施政報告(中評社 陸文煜攝) |
引進重點企業
27. 於今年內成立的“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將針對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金融科技、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等策略產業,專責引進世界各地高潛力、具代表性的重點企業。工作包括:
(i)制訂目標企業名單,指導各“招商引才專組”主動接觸這些企業和進行磋商;
(ii)制訂具針對性及吸引力的特別配套措施,包括土地、稅務和財政等方面,並提供度身訂造的企業落戶計劃;及
(iii)為這些企業的人員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務,例如申請簽證、子女教育安排等。
28. 新成立的“共同投資基金”會按企業個別項目帶動本地產業發展的潛力,考慮參與共同投資。我們亦會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諮詢委員會”,由相關業界和社會領袖組成,向財政司司長就整體策略提供意見。
招攬人才
29. 過去兩年,本地勞動人口流失約14萬人。政府除積極培養和留住本地人才外,會更進取吸納外來人才,措施包括:
(i)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期兩年。合資格人才包括過去一年年薪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以及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並在過去五年內累積三年或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士。此兩類人士可獲發為期兩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不設人數限額。未符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五年內畢業的百強大學畢業生亦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10 000人。計劃將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ii)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如僱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政府會盡快更新“人才清單”,以反映各專業的最新短缺情況,目標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iii)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為期兩年,同時優化審批程序,以吸引更多世界級優才來港;
(iv)放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將逗留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方便他們留港╱來港工作。另以試行形式擴展該安排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為期兩年,並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v)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科技公司在計劃下輸入外來人才時必須增聘本地僱員的規定,以加快輸入人才的步伐;
(vi)延長工作簽證年期,在現有和新增的輸入人才計劃下的人才,到港獲聘後可獲發最長三年的工作簽證;及
(vii)向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額外的印花稅。合資格外來人才(註)如在今天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但他們仍須繳交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這將使其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有關安排適用於任何在今天(2022年10月19日)或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30. 與此同時,我們會讓更多來港參與短期活動的訪客無須申請工作簽證,研究在現行科技專才、專業運動員等指定界別外,涵蓋更多類別。
31. 即將成立的“人才服務窗口”會提供一站式服務,統籌入境事務處處理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並提供支援服務,以及制訂服務承諾以提升審批效率。此外,今年內會全面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