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
125. 教師肩負培育學生正確價值觀及國民身分認同的重任,須具備專業能力和秉持專業操守。教育局會從入職、操守及培訓等多方面加強教師管理:
(i)擴展《基本法》測試要求──本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常額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下學年起擴展至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測試內容涵蓋《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
(ii)推出專業操守指引──今年內推出指引,具體說明教師須具備的專業和個人操守規範,為學生樹立良好榜樣。教育局在處理教師失德個案時,會參考指引作嚴肅跟進;及
(iii)認識國家──要求公帑資助學校新入職教師及公營學校擬晉升教師參加內地學習團,並增加在職教師到內地考察的機會,親身體驗國家發展。
務實應對學生人口下降
126. 因應香港學生人口結構性下降,政府會持續檢視中小學學額的實際情況,以學生利益和教育質素為優先考慮,以“軟著陸”為目標,務實理順學額供求情況。我們會與辦學團體緊密溝通,支援業界及早規劃,採取適當措施,例如停辦新校、重置、合併等,善用資源提升教育質素。政府會繼續有序在公營小學落實小班教學,目標是在兩個學年後超過九成公營小學實施小班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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