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會在5月做了一個調查,發現有42%的會員有意向撤離香港,其中近一半計畫在3-5年內離開,主要考慮因素是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同時,58%的會員打算繼續留在香港,絕大部分理由是香港的生活質素和營商環境較好,還有48%的會員認為香港接近中國市場。這也給了我們啟示,想要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以從生活質素、營商環境,包括法治、稅率、社會秩序等入手,留住及吸引更多的國際企業。此外,中國要練好“內功”,讓香港保持“有錢大家賺”的品牌形象。如果能做好這兩點,相信香港的地位在短期內不會動搖。
中評社:香港如何才能發展出一套,與西方選舉制度和內地選舉制度都不同的“港式”優質民主制度?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應該具備哪些要素和特點?
李環:在“一國兩制”之下,只要香港的民主發展能夠符合實際情況,那一定是有自身特點的。民主制度包含了一整套系統,選舉只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絕不是全部。
“一國兩制”的初心是實現國家統一,在香港未來民主發展的過程中,決不能拋棄這顆“初心”。如果出現分裂國家的危險,那就是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初心,香港近年制定國安法、強調愛國者治港、進行選舉制度改革等都是圍繞捍衛初心展開的。因此,堅持“一國兩制”是發展香港特色民主制度的首要要素。
第二,“港式”民主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首先,要均衡參與,兼顧各方利益。香港是個多元的社會,有很多持份者,需要照顧各方利益。其次,要堅持行政主導,這在基本法中已經有所體現,在現實運作中,行政主導也要切實體現出來。再次,要有原則的包容。一些重要職務要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來擔任。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有三十個左右這樣的職位,包括特首、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各司局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等。而一般的公務人員,甚至是立法會的部分議席,都是開放予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籍人士的。
第三,要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香港基本法正文明確提到了循序漸進的原則。循序漸進是為了保持香港社會的穩定,制度設計者不希望因發展民主而出現劇烈社會動蕩,因為動蕩既不符合香港的利益,也不符合整個國家的利益,還會對國際投資者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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