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確定支持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壯大優結構促升級增就業的新動能。會議同時強調,強化信用約束,科學合理界定平台主體責任,依法懲處網絡欺詐、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洩露和濫用用戶信息等行為。
網民指出,互聯網平台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雙創”、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都有重要作用。目前,很多新興的平台型企業擴張迅速,但存在增長速度壓倒增長質量的問題,也暴露出不少現實風險,因此監管規則需要不斷調整。
網民“範思奕”表示,發展平台經濟新業態,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信息技術,解決信息不對稱或信用不足的問題,挖掘信息的交互價值,對於激發消費潛力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任何技術的進步都是一把雙刃劍,帶來方便的同時也會暴露一些新的問題。”網民“黃澄清”說,既要大力發展,同時也要有效監管,要有互聯網手段支撐下的監管。只有建立“互聯網+監管”的技術手段,才能保證平台經濟規範發展。
網民“向坤”表示,從監管方式看,可引入大數據和人工智能,以此提高監管效率;從監管主體看,可增加消費者協會、行業自律協會等新的公共組織來進行監管,形成協同監管合力。
網民“劉哲”則指出,平台經濟與傳統產業有很大不同,支持平台經濟的健康發展要有針對性的新舉措。平台經濟技術含量高的同時,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需要構建一個友好的監管環境和營商環境,激發創新活力。監管不能簡單採取“一刀切”的方式,需要給予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適當的試錯空間。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李奕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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