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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成為大數據下的“透明人”
http://www.crntt.hk   2019-06-24 07:43:49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當前,網購、網約車、網上銀行等互聯網服務全方位地從虛擬數據世界介入到現實生活中。人們已經習慣為了獲取便利高效的服務,錄入自己的姓名、電話、住址、銀行卡號等隱私信息。隨著生物科技的發展,指紋、面容等個人生物信息也被作為特殊密鑰,用於消費支付和解鎖登陸等。

  人們享受著大數據時代前所未有的便捷,可能未曾想到自己在網絡中的所有活動都被數字化留存,這些數字信息借由機器和技術的力量,有將公眾變成“透明人”的風險。

  隱私保護與數據利用有衝突

  朱某在某搜索引擎上搜索“減肥”等關鍵字,後進入其他網站時,會出現與其之前搜索的關鍵詞相關的減肥廣告等。朱某認為,該網站記錄和跟蹤其搜索痕跡,並據此進行廣告投放的行為侵害了其隱私權,使其感到恐懼、精神高度緊張,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選擇訴諸法律。

  實際上,朱某的遭遇十分常見。我們在上網時經常會發現各種能夠“讀懂人心”的廣告,這就是網絡定向廣告(OBA)。這種廣告通過大數據手段搜集用戶消費信息,從而精准投放符合消費者偏好的廣告。網絡定向廣告能夠大幅度提高廣告宣傳效率,但對個人隱私保護帶來了巨大風險。許多網站和軟件通過以明示告知和默示同意相結合的隱私條款,此規避侵權風險,但是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則爭議較大。因為,用戶如果不同意這種隱私條款,在網絡世界中將寸步難行。

  在大數據時代下,很多對個人數據信息的利用行為伴隨著侵犯隱私的風險。目前,指紋、面部以及虹膜識別等個人生物信息,在商業應用、社會治理以及國家安全等領域具有廣闊前景。但是,“公民個人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變更的特質,一旦洩露就是終身洩露,其敏感程度和利用價值遠高於一般信息,存在特殊風險”。

  隱私信息洩露極易發生

  魯某為自己的朋友龐某在去哪兒網訂購了中國東方航空的機票一張。在購票過程中,魯某並未填寫過龐某的手機號。兩天後,龐某的手機卻收到了通知其航班取消的詐騙短信。未曾留存過的手機號卻被詐騙團夥獲知,甚至匹配出自己的姓名和航班信息,龐某認為其個人隱私信息被代理公司趣拿公司和東航洩露,並一紙訴狀將兩個公司訴至法庭。最終二審法院認定兩被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實踐中,許多網絡信息平台在商業利益誘惑下,將所收集的消費者隱私信息數據用於其他用途或是出售給第三方,導致大量隱私信息洩露。同時,在缺乏成熟的數據保護技術,數據保護意識不強,保護力度不足的情況下,數據庫中的個人隱私信息也極易洩露,並存在被惡意使用的風險。萬豪酒店約2.4億條客戶資料洩露、圓通10億條快遞信息洩露、優衣庫網站逾46萬客戶資料洩露……層出不窮的信息洩露事件都在提醒我們要重視數據信息保護,強化隱私信息的合法收集、限制使用與安全儲存。

  公眾隱私保護意識不足

  2017年11月,我國首家“信息換商品”店鋪開業,顧客可以用自己的隱私換購各種價位的商品。但在換購後,出賣手機號碼的顧客馬上收到了一則垃圾短信,出賣郵箱地址的顧客被搜索出用該郵箱地址註冊過的網站,出賣照片的顧客則被用照片合成了脫發廣告的代言人。實際上,主辦方的目的,就是旨在通過信息換購商品的形式,提高公眾的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大數據時代隱私的暴露無處不在,人們往往對自己的隱私缺乏保護意識,用個人隱私的披露換取高效便捷的服務或是娛樂體驗。
在“信息換商品”店鋪活動中,有體驗者直言,“這有啥可怕的?反正我的信息已經到處都是了”。隱私保護意識不強為違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網絡上存在許多第三方軟件,用戶輸入個人姓名、性別、生辰八字、手機號等信息,來測試所謂的前世身份、愛情觀等,這實際上是後台運營商收集個人隱私數據的手段,運營商完全可以根據用戶所輸入的個人信息拼凑出完整的隱私資料,具有引發電信詐騙和電信盜竊的可能。

  完善隱私保護法律政策體系

  需要指出的是,儘管面臨諸多挑戰,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而是應當在對個人信息數據的使用和保護之間尋找平衡點,在隱私保護允許的範圍內充分發揮大數據的應用優勢,推動大數據發展。

  我國在侵權責任法中首次明確對隱私權的保護,並從2012年開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如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為網絡個人隱私信息提供了刑法保護。2016年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安全”一章,從個人信息收集、使用以及保護的角度進行了規定。2017年民法總則確認了個人信息自主權,明文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筆者以為,加強大數據時代的隱私保護,需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完善隱私保護的法律政策體系。可借鑒歐盟《統一數據保護條例》的經驗,整合我國目前在侵權責任法、網絡安全法、民法總則、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於個人信息及隱私權保護的規定和措施,對個人信息及隱私權保護進行專門立法,具體明確相應的權利內容、維權方式以及侵權責任,對公民個人信息的采集、利用以及保護進行規範,解決當前法律依據碎片化、保護途徑間接化、司法救濟薄弱化的問題。

  其次,提升數據信息保護的技術水平,健全數據使用的監管機制。針對系統漏洞和技術薄弱處更新技術保護手段,加強數據庫安全維護。同時要強化數據庫監管,可以設立數據庫監管的執法機關,針對數據庫管理和使用機構內部人員違法盜取和出售個人數據的行為進行監管,並定期發布各數據庫使用狀況和安全評估的報告。

  最後,強化公眾的隱私保護意識,引導公眾主動拒絕不良網站、企業等非法收集個人信息的要求,對於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要勇於發聲,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隱私權利。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範淼(遼寧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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