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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城市群空間功能分工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http://www.crntt.hk   2023-10-20 02:13:59
 
  三是以承接能力為保障,夯實外圍城市製造業基礎。利用外圍城市綜合成本較低這一優勢,優化產業配套措施和招引政策,積極承接來自中心城市的普通製造業產業,並推動外圍城市製造業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避免同質化競爭。在此過程中,需要加強外圍城市與中心城市在公共服務、產業規劃等方面的連通共享,提高外圍城市對工程師、技術工人、高校畢業生等人才的吸引力。

  四是以市場一體化為驅動,破除要素流動障礙。以當前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設為契機,鼓勵各城市共同制定產業一體化發展規劃並明確政府對市場干預的邊界,轉變傳統的增量思維和城市競爭理念,有序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營造規則統一開放、要素自由流動的市場環境。同時需要推進基礎設施一體化,包括增加城市之間的鐵路公路通道、探索中心城市軌道交通適當向周邊城市延伸等,為城市之間的要素充分流動和協調發展提供扎實的物理基礎。

  五是以平台共建為載體,築牢城市合作基礎。在深化空間功能分工的過程中,做強平台載體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一個關鍵環節。為此需要引導和鼓勵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通過結對幫扶、打造特色產業園區等模式形成“總部+生產基地”和“龍頭+配套”的產業鏈上下游穩定合作關係。同時要構建城市聯動交流平台,除了建立政府間合作交流機制之外,還可以通過建設產業聯盟、輪辦城市間發展論壇等方式,促進城市互認互助互進。

  在促進城市群空間功能分工的過程中,要從以下三方面來客觀辯證地看待功能分工的本質和內涵:

  其一,城市群中不同城市形成的空間功能分工格局是動態變化的。隨著產業結構、要素禀賦以及經濟政策的演變,外圍城市中可能會出現由於抓住歷史機遇或獲得某種獨特優勢而異軍突起發展的城市,這類城市逐步成為所在城市群中的次級中心城市並承擔較多的生產性服務功能,使得部分城市群具有“雙中心”甚至“多中心”這一特徵。

  其二,城市之間的功能分工是相對的。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主導的中心城市並非不具有製造優勢,相反,這些城市匯聚了大量外圍城市沒有能力發展的高新技術製造業;同時,那些承擔生產製造功能的外圍城市,也會發展一些附加值較低的生產性服務業。

  其三,空間功能分工的推進與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有關。衹有中心城市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夠形成較大規模的生產性服務業並發揮足夠的主導和引領作用。因此綜合實力強大的中心城市對於深化空間功能分工和推進城市群協調發展意義重大。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陳旭(作者單位:安徽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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