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6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日前,人社部印發《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宣布將原有的“五級”技能等級延伸和發展為新“八級工”制度。
新“八級工”,即在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之下補設學徒工,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新“八級工”與上世紀50年代的“八級工”制度有何區別?為何要出台新“八級工”?新制度將如何實施?記者採訪了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和業內專家。
新老“八級工”有何區別
我國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始於上世紀50年代的“八級工”制度。1956年,我國確立了老“八級工”制度。“老‘八級工’制度其實是一種薪資等級制度,從一級到八級將技能等級和工資水平一一對應。”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副會長陳李翔說,老“八級工”曾在調動技術工人工作積極性、增強技術工人社會榮譽感、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次出台的新“八級工”與老“八級工”有何區別?受訪專家強調,新“八級工”制度並非老“八級工”的簡單翻版。
“新‘八級工’制度下,技能等級不再是工資標準的附屬物,而是獨立衡量工人技術能力的標尺。”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範巍說,新“八級工”更多是客觀反映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級水平和職務崗位,並與薪酬激勵、福利待遇、職業發展等相聯繫。
陳李翔表示,新老“八級工”形似而神不似,新“八級工”是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重構新的職業技能等級體系,以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具體而言,《意見》明確提出,將促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與崗位使用有效銜接。《意見》鼓勵用人單位結合用人需求,根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合理安排使用技能人才,實行聘期管理制度,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