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是黨中央著眼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深入研究、統籌考慮、科學謀劃作出的戰略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對接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促進生產要素自由便利流動,高質量高標準建設自由貿易港”,提出“要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這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經濟日報發表海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南海研究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研究中心主任於濤文章表示,海南是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在自貿港建設過程中,需要加快適應全球新一輪國際經貿規則變革的大趨勢,積極應對全球經貿格局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特別是要在制度集成創新上下功夫,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經貿秩序重構、著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動能。
文章提出,第一,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需要,推動人員進出自由便利、健全人才服務管理制度,是借鑒國際經驗推動制度集成創新的重要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才是第一資源”,要求“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要體現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符合海南發展定位,學習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的先進經營方式、管理方法”。在這一指引下,以制度集成創新推動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是自貿港建設中的一項重要任務。需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用好全球創新資源,精准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形成具有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一方面,要借鑒國際經驗,以海南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現實需求為導向,針對高端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另一方面,要堅持統籌兼顧,形成各方協同的人才引進、培養、管理、服務制度體系,提升人才管理服務效能。還要看到,推動人員人才順暢流動需實現跨部門、跨領域通力合作,尤其需要增強制度集成創新的系統性、針對性、協同性和持續性。
第二,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是進行制度集成創新需要著力完成的重要任務。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把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圍繞已經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出台配套法規,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法治保障。具體來看,要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要用法治來規範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市場經濟規律,通過市場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係;要強化企業合規意識,保障和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等等。在實踐中,需通過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以科學動態的量化指標對營商環境作出全面、系統的客觀評價。在借鑒國際相關指標體系構建原理和方法的同時,緊密結合海南特色,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優化,構建海南特色鮮明且兼顧國際性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同時,聚焦打造服務型政府,不斷完善政府服務企業、服務項目的各項職能,並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服務力度。
第三,開展高水平開放壓力測試,是以更大力度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制度集成創新的重要抓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支持海南大膽改革創新,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支持海南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在自貿港建設的過程中,海南要積極發揮改革開放試驗田的作用,推動相關國際協定的條款在海南先行先試並進行充分的壓力測試,堅持系統集成,推動改革創新的紅利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制度安排形成叠加優勢,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新高地,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在加快推進海南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和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為中國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贏得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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