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是人們獲得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為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的主要途徑。完善初次分配制度,要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勞動是物質財富的重要源泉,是產品和服務中新價值的創造者,是首要的生產要素。在初次分配中體現按勞分配為主體,需要處理好資本所得和勞動所得的關係,貫徹多勞多得,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這既有利於充分發揮勞動者推動企業發展的積極性,也有利於實現勞資兩利。初次分配雖然是市場機制起主要作用,但也要兼顧效率和公平。比如,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需要在高質量發展中強化就業優先導向,穩定和擴大就業,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我國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級技工供不應求、傳統行業中低端崗位勞動力供給過剩的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需要加快發展包括職業教育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在內的各級各類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普遍提高人民受教育水平,增強人力資本和人的發展能力。創業創新致富能帶動更多人創業就業,是先富帶後富、幫後富的重要形式,我們要給予鼓勵和支持,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
再分配是指政府通過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方式對國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之後進行第二次分配,對於調節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和財富過大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准性,在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合法致富的同時,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通過稅收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同時,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方面。應堅持循序漸進,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難點和重點。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村人居環境建設。
第三次分配是指通過自願捐贈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方式進行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有利於改善分配結構,是對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第三次分配基於社會成員自覺自願的行動,國家稅收政策可以給予適當鼓勵,但不帶任何強制性。隨著社會財富積累的規模越來越大,全社會尤其是富裕群體更有能力和意願為社會公益慈善事業作出貢獻,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也將發揮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