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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必須做出更大力度的調整,必須從總量調控轉向結構調整,從提供增量資金轉向引導存量資金,把增量資金釋放與存量資金調整結合起來。 |
中評社北京4月8日電/根據國有六大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郵儲銀行)去年年報統計,在合計新增的51305.59億元貸款中,公司類貸款增加14876.08億元,占比不足三成,投向了個人貸款的是31180.04億元,占比六成,其中個人住房貸款增加了25338.96億元,占據全部新增貸款的半壁江山。
證券時報發表財經評論人譚浩俊文章表示,按理,面對決策層要求金融機構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國有銀行應當多做表率、多放樣子,更多更好地將資金投向實體經濟領域,投向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但是,實際執行結果,卻是新增貸款的一半投向了房地產領域。可見,實體企業為什麼融資難、融資貴,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為什麼要求助於地下金融組織,就找到了一個答案。
近年來,決策層反覆強調,金融機構必須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在信貸投放上向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傾斜,並在出台降准降息政策時,大多採用定向方式。本以為,這些手段能夠促使金融機構增加對實體企業、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信貸資金支持。沒有想到的是,去年新增資金中,竟然有一半去了房地產領域。這裡,可能存在兩種含義:一是銀行過去投放的資金中,房地產領域獲得的資金比重太高,高得讓銀行不敢對外發布,或在發布金融數據時做了手腳。不然,為什麼在政策如此嚴厲、要求如此之高、降准降息都有明確目標的情況下,房地產領域獲得的新增資金比重仍然這麼高;二是銀行沒有把決策層的要求當回事,繼續我行我素,把資金重點投向房地產領域,以獲得更高的暫時利益。
文章稱,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是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通、決策層的要求沒有能夠在金融機構、尤其是幾大國有銀行身上體現的結果。不然,怎麼也不會發生新增貸款有一半投向房地產領域的現象。就算是貸放給普通居民的,也不是最佳結果。畢竟,需要支持的還是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更別說,在新增的房貸資金中,極有可能存在炒房現象,存在住房的過度投資現象。
事實上,有關信貸資金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早在全球金融危機發生沒多久,就已經引起了關注。此後,決策層也在想方設法讓金融機構能夠調整好信貸資金投資方向。不然,不會出台諸如定向降准降息這樣的政策。這也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依靠增加增量資金的方式解決實體經濟、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資金矛盾,已經沒有什麼效果。相反,給了金融機構更多的資金投放自由裁量權,給了金融機構盲目放貸、無序放貸、不合理放貸更大的空間。
文章指出,貨幣政策必須做出更大力度的調整,必須從總量調控轉向結構調整,從提供增量資金轉向引導存量資金,把增量資金釋放與存量資金調整結合起來,新增多少資金,必須同步配套3倍以上的存量資金。亦即銀行要想從央行拿到新增資金100億,就必須將存量資金中調劑出300億,投向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等。不然,不允許新增資金,所有貸款只能在存量中調整。在此基礎上,給金融機構下達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貸款占比要求。
對剛需購房,應當予以支持,但是,決不能本末倒置。一年的新增資金中,一半去了房地產領域,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是需要堅決制止的。
而從近一段時間來看,銀行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向房地產領域“派送”資金紅利,一些銀行甚至地房貸資金做出了“一周見”的承諾,鼓勵購房者貸款。如此一來,住房貸款又可能出現新一輪上漲,導致一季度新增貸款中房貸的比重更高。為什麼會出現“降准”謠言,一定程度上,也是違規人員利用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仍然存在比較突出的融資矛盾,做出了炒作的手段。而從“降准”謠言中,也可以看出,銀行在如何調整信貸結構方面,仍然是以“房”為主、兼做別樣。如此,加大對實體經濟、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的要求,就被銀行異化和消解了,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則依然一資難求。銀行的行為,也讓貨幣政策面臨十分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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