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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記者提問(中評社 張心怡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中評社報道組)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就“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吳偕林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民生無小事,民生案件的執行,就是要民生優先,執爭朝夕,行穩致遠。下一步,還要繼續強化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堅定守護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線。
以下為文字實錄: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我們的問題是,對於農民工討薪、交通肇事賠償、贍養費、撫養費等涉民生執行案件,執行效果如何?謝謝。
吳偕林:由我來回答這位記者的提問。我們一直講“民生無小事”,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事關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貫徹落實,也事關我們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宗旨的踐行,既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也是執行攻堅的一個難點。最高人民法院歷來高度重視,多年來從理念、機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強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並對全國法院給予指導、提出要求。以我們福建法院為例,這幾年我們始終堅持把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包括剛才這位記者提到的農民工工資問題、贍養費、撫養費問題等等,始終作為我們執行工作的重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我們在工作當中堅持把常規執行與集中執行相結合,把強制執行與善意執行相結合,把面向一般主體執行與突出特殊主體執行相結合,同時也把傳統執行手段與現代執行方式相結合,通過這四個方面的結合,取得多重的效果。應該說,從這幾年的實踐來看,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我跟大家通報一下有關情況。
第一,從“三優先”快速兌現真金白銀方面入手。我們專門開辟綠色通道,對涉及到農民工工資、交通事故賠償等民生案件的執行實行“三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比如說2018年,我們全省法院執結涉民生案件3.3萬餘件,執行到位金額達到12.67億元,其中涉及到農民工工資的案件達到3.65億元,惠及1.8萬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