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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記者(中評社 張心怡攝) |
第二,強化善意執行,為群眾救困解難。特別是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執行,往往是與企業相關聯的,所以我們把這種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與企業的發展聯動考慮,努力讓民生保障權益得到最大化。比如說,福建莆田中院曾經執行過一個“正鼎地產”的系列執行案件,通過善意執行,讓一個“爛尾樓盤”變成了“黃金樓盤”。如果按照一般爛尾樓盤來處置,可能就要簡單拍賣,那價值不是最大化,可能是最小化。通過善意執行,讓“爛尾樓”變成了“黃金樓”,盤活了40億的樓盤,而且發放了農民工工資1億多元,還解決了3452戶業主產權證辦證風險問題。如果這個樓盤拍賣,那這3452戶已經付款的業主將血本無歸。通過這樣的善意執行,為他們救困解難。
第三,開展“暖心”行動,並把它作為常態化的化解工作機制。我們每年都會部署一些“春夏秋冬”四季戰役,還有我們去年開展的“亮劍八閩”百日攻堅決勝戰役當中,都把涉民生案件的執行納入集中專項行動中去,來開展集中統一執行。比如今年1月9日,我們開展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統一行動,這一天,全省法院清空了19處房產,司法拘留了73名被執行人,同時也發放了執行案款3987.3萬元,發放了司法救助款445.88萬元。
第四,“三個一律”,形成執行威懾,確保民生案件的執行。“三個一律”,即有財產線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條件的一律納入失信名單或者限制高消費名單;拒不執行法律義務情節嚴重的,一律依法嚴懲。我給大家通報一下執行情況,今年元旦、春節期間,我們開展了一個“暖冬”執行行動,這些行動當中,一共採取了控查措施205人次,司法拘留145人,移送追究刑事責任5人,限制出入境60人,還對一些被執行人罰款20萬元。通過“三個一律”的舉措,形成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震懾效應,也推動營造了全民守法、人人守信的社會氛圍。
第五,加強探索“執行+保險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去年開始探索建立全省“執行+保險“救助工作機制,除了傳統的執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險的力量,來拓寬救助的資金來源。三年以來,我們通過司法執行救助,或者說加上保險救助,一共發放了執行救助款達到8174.75萬元,發放給491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