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能有人會說,除了上述這些美台關係的新動向,“美國在台協會”在台灣內湖建設大型新館舍應該也算一個大動作。是的,這是一個大動作,但可能也還不能說代表了美台關係發生質變。但如果美國一改信義路舊館維安做法,公然派遣美國海軍陸戰隊員著軍裝進入AIT台北辦事處,那麼這比美艦泊台可能更具有駐軍色彩,對“三原則”中的“撤軍”將產生巨大衝擊,這同時也將是對“斷交”的背棄,因為衹有美國駐外使領館才需要陸戰隊站崗。如果美國陸戰隊進駐台灣,也就意味著美國承認AIT台北辦事處是“使、領館”,那從邏輯上推演,也就是美國承認台灣是一個與美國有外交關係的國家。當然,近一兩年來美台之間還出現了一些其它顯示雙方關係提升的動作,如美國核準提供台灣潛艇製造所需的“行銷許可證”(marketing license)、雙方國防工業會議從一年舉辦一次增加為一年舉辦兩次且一次在台灣召開、美國將台灣列為“全球入境計劃”夥伴等。但這些動作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美台關係上“量的增長”,它們共同為今後可能的“質的變化”作了鋪墊。可以說,當前量變正在一步步逼近質變的臨界點。
美國對台政策的調整 與對華政策的調整密切相關
美國為什麼要調整對台政策?這與美國對華政策的調整密切相關,因為在美國看來,對台政策是其對華政策的一環,如果對華政策改變,那麼對台政策必然隨之改變。總的來看,美國對華政策發生了劇變,一改過去數十年“吸納中國進而改變中國”的路徑選擇,主張對華全面高壓遏制。特朗普政府《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公開將中國確立為“戰略競爭對手”;《國防戰略報告》提出美國安全的首要關切不再是恐怖主義而是大國間的戰略競爭,其中主要劍指中、俄;《核態勢評估》將中國同俄羅斯並列為美國核安全的主要威脅;更不用說最近美國鐵了心開打意在遏制、摧毀“中國製造2025”的貿易戰。
為了打擊與遏制中國,美國在經貿、科技、海洋甚至網絡全面著手,台灣問題既然是中方關切的、事關核心利益的問題,自然也成為美國認為分量很重的一張牌,用“台灣牌”來牽制、打擊中國成為美國對華政策調整內容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美國對華政策的大調整幾乎是在美國各界在此問題上形成廣泛共識的背景下進行的,其中美國國會更是扮演了急先鋒的角色,率先推出系列親台法案,特朗普則是順水推舟地簽署,並視之為今後對華交涉、要價時可以打的“大牌”。
美國對台政策變化對兩岸關係、中美關係會產生什麼影響?未來主要的危險在哪裡?這裡我還是想從上述《國防授權法》和《與台灣交往法》談起。這些法中的那些條款儘管衹是sense of congress,即“國會意見”,但在美國國會通過並由總統簽署後,已經成為法律,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美國行政部門對此有相當的自由裁量權,不一定落實其中的條款,所以我們又可以說其對行政部門是否必須主動施行沒有強制力。但是,我覺得這裡可能還得做點區分:對於《國防授權法》中有關派遣軍艦泊靠台灣港口或者讓台軍參加美軍演習,白宮和五角大樓擁有絕對的“發動權”,即衹要行政部門和美國軍方不“發動”,國會通過的這些法中的涉台條款的內容就實現不了;但《與台灣交往法》有點不同,邀請台高層訪美的發動權不全掌握在美國行政部門手中,即便美國行政部門不邀請台官員來訪,美國國會、大學及其它機構也都可以邀請台官員來訪,甚至台官員也可以自己要求赴美。
若發生這種情形,美國行政部門可能聲稱在法律上很難阻止台官員入境,因為公開阻擋入境可能引發有關機構指控行政部門違反該法,甚至可能因此打官司,而在這一司法訴訟中美國行政當局存在敗訴可能。當然美國行政部門可以在得知相關消息後,私下找台灣當局溝通,要台方相關人員主動放棄赴美。但無論如何,《與台灣交往法》通過後,美台高層互訪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一旦發生類似1995年李登輝訪美的情形,那麼再一次台海危機的爆發恐怕難以避免。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美國方面認為《與台灣交往法》中的相關規定和《與台灣關係法》並不衝突,多年來之所以美台沒有高層官員尤其是敏感部門高官互訪,是因為美國自我設限(self-imposed restriction),現在規定這些互訪條款,衹不過是對過去“不當”做法的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