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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韓國對釣魚島爭端的認知有何啟示
http://www.crntt.hk   2018-12-12 00:19:00
 
  從爭端主張上來看,中韓兩國都主張釣魚島或獨(竹)島是其歷史上固有的領土,而日本則主要主張,日本是通過對無主地的先占取得兩國島嶼的主權。兩國都有大量史料證明島嶼是其固有領土。而日本則都主張在其佔領之前,島嶼屬於無主地。

  因此,在歷史權利方面,以及從先占原則的法理方面,中韓可以共同合作,來駁斥日方關於釣魚島問題和獨(竹)島問題的言論。從韓國學者的立場和態度,以及韓國政府的一些外交行為可以發現,韓國在對釣魚島的歷史權利方面因為跟獨(竹)島問題具有很大的關聯性,所以韓國在這方面是支持中國的。因此在日本發佈的關於釣魚島和獨(竹)島固有領土、先占等言論方面,中韓可以共同反對,形成同盟,讓日本反省和清算侵略亞洲的歷史,共同給日本施加壓力。這不僅能夠更好地維護我國在釣魚島的權益,也有利於韓國解決獨(竹)島問題。

  (2)從時效取得原則上

  所謂取得時效原則,也稱時效取得領土原則,是指一國長期,不間斷和公開而穩定地佔有、統治他國部分領土而取得該國部分領土的主權。國際法上的取得時效不以主觀上的善意為條件,即使最初是不正當或者非法佔有他國的部分領土,但衹要符合上述時效概念的要件,以至於造成一般公認,那麼這個國家就被視為這塊土地的合法所有者。〔26〕

  雖然時效作為取得領土的方式一直備受爭議。但在國家實踐中,有時也能夠作為領土取得的一個參考因素。根據日本《國際法詞典》解釋,國際法所謂取得的時效(prescription)被用於非本國領土。其解釋為對原為他國領土的地區或者水域,以主權者的權利進行相當長期的、不間斷的、穩定而公開的佔有和統治之後,可以作為國際法上取得該地區管轄權的依據。

  在釣魚島問題上日本主張,即使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但日本根據美日《歸還沖繩協定》,行駛對釣魚島的管理權,並且長時間不受干擾地、和平地對釣魚島進行管理,因此主張日本實際控制釣魚島島嶼及其周邊海域屆滿50周年的2022年就可以合法佔有釣魚島。〔27〕2012年9月,日本的購島行為,從表面上看,似乎是日本右翼勢力的購島行為,但從國際法上看,卻是關於領土有效取得的一個要件。但是日本的此項行為,都不具備擁有領土的實際效力。是日方自知理虧,通過這種方式,誘使中國實際上默認日本政府“實際有效管理”這些島嶼的行為。日本的上述行為遭到了中國政府和台灣地區的嚴重抗議。

  在獨(竹)島問題上,韓國也採取外交聲明,派駐軍隊,同意其國民在島上落戶及開放獨(竹)島旅遊等措施,強調時效取得的理論。〔28〕當然針對韓國的措施,日本也採取了外交抗議的形式來阻止韓國。〔29〕

  在這方面,中國可以借鑒韓國的做法,加強宣傳力度,並且加大巡航,也通過民間保釣行動,以及中國漁民到釣魚島附近捕魚等方式,破除日本想通過時效取得來侵佔釣魚島列島的行徑。加強我國對釣魚島列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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