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1條政策舉措,對新時代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作出全方位部署,對“十四五”期間形成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合力提出明確要求。
自2005年頒布可再生能源法以來,我國出台了較多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文件,但大多以解決各產業自身發展的問題為主。《方案》是我國出台的第一份專門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綜合性文件。在新能源步入無補貼發展新階段,要實現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這一政策安排具有里程碑意義。
與火電等傳統能源相比,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既有清潔、低碳、可永續利用的特點,也有出力具有波動性、開發利用成本較高、占地面積較大等不足。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我國已形成較為完善並具有一定優勢的新能源裝備製造產業體系,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市場規模居全球第一位。當前,新能源發電成本持續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無補貼發展、可與傳統火電同平台競爭的新階段。雖然新能源自身經濟性不足的問題已得到克服,但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情況,仍然是制約新能源發展的突出問題。
推進“雙碳”工作要堅持先立後破、通盤謀劃,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必須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按照國家公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十四五”期間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要實現翻番,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要超過50%,意味著新型電力系統中新能源的比重還要進一步提高。但是,若不能切實克服這些外部制約,讓新能源充分“立”起來,傳統能源就無法有效退出,能源低碳轉型的步伐就會放緩。
當前,圍繞我國新能源發展的堵點、難點,必須著力解決新能源“立”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