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首先想問“防疫抗疫基金”方面,剛剛提到在社交距離措施完結並實施“疫苗氣泡”後處所可以重開,如果該些食肆須關閉更長時間,“防疫抗疫基金”會否為其“加碼”?林太剛剛也提及今次的關閉期雖然較上幾波疫情短,但過年是行業的旺季,這次的資助額打折扣後會否(考慮另外)為行業增加資助,彌補他們在旺季的損失?此外,感覺上政府不願意就基金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為何會有此決定、繼續取用基金中的餘款?為何不向立法會申請多一些撥款以幫助業界多一些?有關社交距離措施方面,有沒有機會若疫情在年初三限期前(緩和)——有否規定在(確診)個案數目回落至一定水平時,便可以放寬讓市民出外過年?你也提到,如果處所提早實行“疫苗氣泡”就能夠重開,預計屆時社交距離措施可放寬至甚麼程度?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我們沒有排除日後可以就支援因疫情受社交距離措施嚴重打擊的處所的補助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是沒有排除這方面的。事實上,近日有很多立法會議員提出一些意見,亦有寫信給我和政務司司長,但由於現時要做得快,亦因為我們的“防疫抗疫基金”經過早前注資,有足夠款項可以應付這輪資助,我們就覺得不要再等,應該要先做,急處所營運者所急。我回答你的題目就是沒有排除。如果日後仍然有需要作出這種資助,我相信立法會議員都會非常支持,尤其在聽了我們的公布後他們會主動再提意見。這是一個行政、立法機關持續良性互動的過程,亦體現我們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和行政機關應互相配合。既然有未用完的款項,我們就先做這輪資助,如果日後真的有需要就可以再與立法會商量。
疫情不會在兩、三日內就突然令我們完全放心,我們已經有兩年的經驗,疫情減退都需要一個過程。何況如果以“通關”為目標,我們更希望起碼有一段時間,當然最好是14日沒有本地個案,所以我們看不到實施至二月三日的社交距離措施還能有中段的檢討空間,即是說不會提早撤銷部分措施。我認為我們要有點決心,既然想達“清零”局面,我們就採取這些措施。對於處所營運者也要說清楚情況,如果餐飲業界要營運晚市堂食,也都要準備很多食材、招聘工作,所以現在我們認為直至二月三日也要實行我剛才說的社交距離措施。
為何今日的情況與往時不同?我要告訴大家,到了二月四日,除非疫情明顯逆轉,即個案數字向上回升或出現令人很擔心的大規模爆發,否則我在此亦已預先說明,我們會盡量讓這些處所營業,不過屆時就要實施“疫苗氣泡”,這亦是業界提出的,無論是美容、飲食業界,他們表示若可以讓他們營運,他們會接種疫苗,亦會要求顧客接種疫苗。事實上,到二月二十四日,我們亦會有“疫苗氣泡”的要求。如果該處所要較其他處所更早營業便要遵從“疫苗氣泡”的要求,即要求他們的顧客接種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