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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對微商痛下殺手系誤讀
http://www.crntt.hk   2019-01-08 09:33:53
 

  “目前來看,電子商務法對於微商的影響已經顯現。可以預料,一些沒有完全規範化經營的微商,在短時間內可能會有合法合規成本的上升,但這只是微商行業的陣痛期。從長遠來看,微商行業的市場秩序會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實施而變得規範。”張韜說。

  電子商務不用繳稅是誤解

  李菲的恐慌和做法,并非個例。

  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開始施行。隨之而來的,是“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微商、代購慌了!國家正式出手,今日起實施!”等類似文章的刷屏。

  專家認為,微商、代購朋友圈畫風突變的背後,主要有兩點原因:不願辦理工商登記、逃避繳納稅款。

  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阿拉木斯認為,電子商務法并沒有要求所有的個人網店必須辦理工商登記,也沒有要求那些沒有工商登記的個人網店在2019年1月1日關店,至於是否必須辦理工商登記,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而在主管部門關於“零星小額”的解釋出台之前,任何人都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因此,不必為此感到恐慌。

  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并如實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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