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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發布新一份施政報告(中評社圖片) |
若要將北部都會區建設變成以創新科技為主的長遠發展戰略規劃,還有很多事項需要推進。施政報告中提到,北部都會區將增加創科用地,善用落馬洲管制站遷往深圳新皇崗口岸後騰出的土地和毗鄰的部分魚塘和鄉郊土地,加上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內原有用地規劃,將增加合共約150公頃土地作創科用途,以構建新田科技城,發揮更具規模效益的科技產業群聚效應。這些舉措對香港科創產業發展有一定幫助,擴大科學園面積也是一大亮點,但在我看來香港如果要發展好科創產業,需要兩大動作。
一是打造良好的創新環境。香港營商環境很好,但營商環境主要針對貿易與投資,與創新環境有很大不同。香港科創產業發展不夠好的重要原因,就是創新環境不佳,不如深圳和歐美國家。因此,我提出創新環境的八大要素。第一個要素是創新意識與創新思維。政府做出任何的政策決策都要從創新思維出發,而不是從文本出發。
第二個要素是創新模式。全世界有兩種創新模式,一種是在地自創模式,也就是“十四五”規劃裡講的自主創新模式,歐美、日韓以及深圳都是採取這樣的模式。這個模式雖然需時長,但效果好、有價值。另一種是平台引進模式,希望通過平台引進國外技術人才來發展高科技產業,但效果並不理想。
第三個要素是科技與產業密切對接。通過“官產學研”的結合,將研究成果產業化。香港過去由於產能轉移,對接做得不好,導致現在進行對接難度加大,但這一要素無論如何都要推動。
第四個要素是政府對創新科技的有效支持。施政報告中提到,政府近年來在科創產業方面投入1300億,但我認為政府的支持不應只是在資金方面。政府提供資金支持研發,形成專利後專利權如何歸屬?美國大多數都是給創新人員,最大限度調動他們積極性去發展,政府再從發展中取得稅收等收入。香港過去在這一方面做得不夠,未來還需要加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