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評社記者:我們知道,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能否具體介紹一下新時代人民法院在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另外,對於下一步工作有哪些具體打算?謝謝。
賀榮:感謝這位記者朋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新時代的10年,人民法院堅持嚴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有力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強國建設。
一是司法保護的範圍和力度不斷加大。目前,知識產權審判範圍已經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權利保護以及不正當競爭、壟斷行為規制等相關案件,糾紛類型越來越多樣。2013年以來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273.8萬件,年均增長24.5%。
二是激勵創新創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顯。出台涉及植物新品種權、商業秘密保護、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依法保護發明創造和創新主體合法權益,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促進種業自主創新。出台意見服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依法審理電商平台“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案件,不斷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促進數字經濟、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三是專業化審判體系和保護機制進一步完善。充分發揮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和北京、上海、廣州、海南自由貿易港4個知識產權法院,以及各地知識產權法庭職能作用,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改革,適用懲罰性賠償顯著提高侵權代價,強化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提高全鏈條保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