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高度重視法治理念引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刑事犯罪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續下降,危險駕駛、電信詐騙等新型危害經濟秩序、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據這樣的犯罪結構變化,檢察機關在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從嚴追訴的同時,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增進社會和諧。刑事案件訴前羈押率從2012年的69.7%下降至今年前9個月的28.3%,這充分體現了司法的文明和進步。秉持客觀公正立場,辦理“昆山反殺案”等一批有影響性的正當防衛案件,向社會彰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理念,鼓勵公民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
我們著力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最高檢會同公安部建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個協作辦公室,促進監督更有力、配合更順暢。2013年至今年9月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11.9萬件。創新巡回檢察工作機制,改進對監獄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通過加強對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我們堅持以能動履職促訴源治理。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最高檢匯總分析司法數據、典型案例,圍繞校園安全、窨井管理、網絡整治以及剛才記者提到的安全生產這樣一些問題,發出了第一至八號檢察建議,推動治罪與治理有機結合,努力從源頭上預防違法犯罪的發生。
黨的二十大報告專門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這在黨的代表大會工作報告歷史上是第一次,是對檢察機關的信任、更是期待。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覺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和改進法律監督工作,為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貢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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