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上看,我國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處於起步階段。“《行動計劃》是國家首次針對可信數據空間進行系統性布局。”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表示,將分類施策,推進企業、行業、城市、個人、跨境5類可信數據空間建設和應用。
其中,企業方面,重點支持大型企業面向中小企業提供普惠便利服務建設的可信數據空間;行業方面,支持建設一批行業數據空間;城市方面,支持有條件的地方以應用場景為抓手,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可信數據空間建設和運營;而個人、跨境可信數據空間的數據安全合規要求高、政策性強,將在充分調查研究基礎上,積極探索、穩慎推進。
“到2028年形成不少於100個數據空間解決方案和最佳實踐,帶動擴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國家數據局副局長陳榮輝說。
保權益——
解決企業困惑,助力企業創新
“數字經濟發展越快,企業對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也就越強烈。不少企業反映,對自己‘能開發利用哪些數據,怎樣開發利用數據’存在困惑,有數不敢用、不知怎麼用,對企業創新有較大影響。”張望表示,《意見》回應了企業數據權益有關問題,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敢用數”“會用數”“用好數”提供保障。
在企業數據權益形成方面,明確了企業對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或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協議約定的數據權益。企業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放心開發使用。
在企業數據權益保護方面,企業對其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進行開發利用、流通交易和經營收益的權益應當予以保護。企業有權依法或依合同約定,自主或委托他人基於其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開發數據產品或提供數據服務。實踐中,數據權益的爭議時有發生,有必要建立數據權益流轉機制和多元化爭議處理機制,從而更好保護各方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