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優勢
互助養老作為農村老年人之間提供生活照料、健康關懷和精神慰藉的重要方式,在農村地區具有哪些優勢?
王德福(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互助養老是一種在地化、低成本的社區養老模式,特別適合農村地區,受到農村老年人的認可和歡迎。互助養老的基本特徵是社會互助,是社會群體基於互惠原則解決部分養老需求的模式。參與主體是有相應養老需求的老年人和有服務提供能力的社會力量,可解決的養老需求包括日常探視、精神慰藉、簡單照料、社群活動、權益維護等,通過無償或低償的方式,實現居家、社區等在地化養老。互助養老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可因需而建、因地制宜。
農村地區具有發展互助養老的社會優勢。農村是“熟人社會”,擁有支撐互助養老可持續運作的社會資本和道德資本。過去,一些大城市曾探索“時間銀行”等互助養老形式,通過志願服務時長的存蓄和支取實現互惠平衡。遺憾的是,城市大多屬於“陌生人社會”,人與人之間缺乏信任且人員流動性較強,這導致長周期的互惠平衡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因而效果並不理想。農村地區的優勢在於熟人關係提供了社會資本,厚重的人際信任和相對穩定的交往預期,為長周期的互惠平衡奠定了社會基礎。而且,互惠是鄉土社會倫理規範的重要組成部分,擁有較強的社會認同,有助於消解不確定性。
農村地區具有發展互助養老的組織優勢。村集體是農民生產生活的組織者,擁有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較強的社會權威。村集體有能力把村民中的積極力量動員起來,例如留守婦女、低齡活力老人以及在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中年人等,並基於養老需求與相應人群實現精準對接,以此實現組織化互助。與純民間的自發互助相比,由村集體牽頭的組織化互助可大幅提高互助養老的實現概率、運行效率和可持續能力。
互助養老特別適合農村地區。首先是在地化。在地養老是國際公認最適合老年人的養老模式,對農村老人來說尤其如此。在生活了一輩子、寄托了一輩子情感的村莊安享晚年,不應成為奢求,而應成為絕大多數農村老人的現實。互助養老基本可以滿足老年人的主要養老需求,例如日常探視、送餐、清潔、代購等簡單照料。農村老人迫切需要公共活動,在子女無法陪在身邊的情況下,留守在村的群體能夠開展日常活動,幫助空巢老人大幅減少孤獨感、空虛感,避免獨居在家可能產生的風險。湖北一些村莊試驗組建互助養老的老年人協會,主要功能是組織老年人開展日常活動和節慶活動。20年來,老年人協會成了村裡老年人的主心骨、知心人,每年由協會組織、老人自發參與的重陽節晚會熱鬧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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