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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變局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前景
http://www.crntt.hk   2024-03-24 00:11:08
  中評社╱題:大變局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前景 作者:楊暉(北京),法學博士/副教授、外交學院政治學與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朱建琴(北京),法學碩士、普華永道助理審計

  【摘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備受世界矚目。而近年來中美關係的波動、社會治理的問題和全球性的疫情,使其金融中心的地位遭到質疑和擔憂。根據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歷史梳理、當前變量和自身特點的分析,本文認為香港特區有著本身不可取代的優勢以及來自內地的強力支持,正穩步按照“一國兩制”的邏輯,從一個區域性的國際金融中心,邁向國家性的國際金融中心,衹要處理好這一轉變,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僅不會動搖,而且還會有質的提升。

  一、問題提出

  自特朗普政府執政以來,中美關係面臨著巨大轉向,相互的貿易摩擦和制裁手段,使得處於國際化程度較高的香港首當其衝,在自由貿易、關稅豁免、貨幣金融政策等方面都增添了變數;而香港在經歷了“占中”引發的社會動蕩之後,“修例”風波更是使香港多年積纍的社會矛盾摻雜著敵對勢力的影響,衝擊著香港的社會環境;大國關係的周期性、階段性變化也影響著國際金融對香港的信心。概括來說,政治環境、社會治理和突發性危機使得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質疑和挑戰,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趨勢會將如何?要解答這一問題,首先以比較分析來評估這些變數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產生了什麼樣的威脅和衝擊,是否到了喪失國際金融中心的程度;其次,從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歷史來看,歸納是什麼成就了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之後通過要素權衡,作出香港能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條件和發展趨勢的論斷。

  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面臨的挑戰

  國際金融中心可被定義為跨國界或地區範圍內發揮金融資源聚集或輻射功能(即金融資源聚集以後帶來的經濟效益)的中心城市①。按照影響範圍不同,金融中心可以分為三類:國內金融中心、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以及世界性國際金融中心。任何能够促成國際性金融中介活動,使其發揮金融聚集或輻射功能的城市都有可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公認的金融中介渠道有三種,即銀行、債券及股票。而一個國際金融中心需要確保這三種中介渠道均有能力吸引外地儲蓄和機構前來投資或在港集資。

  從國際環境變化看,Z/Yen全球金融中心指數②顯示了一個令人擔憂的趨勢,自2019年起到2023年的幾年時間內,香港的整體排名出現下行性的波動(見表1),得分③下滑明顯(見表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香港國家安全法》使得批評人士進一步質疑香港的命運,大多數業界分析師將此視為香港全球經濟和金融地位終結的開始,并預測香港會與內地金融中心趨同。另外《香港國安法》的頒布使得外資心存疑慮,隨著外國資本和市場機構撤離香港,香港的全球金融聯繫功能將逐漸減弱④。

  [表1]
  [表2]

  從國內看,1997年香港回歸時,香港為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貢獻了近13%的份額,到2019年對中國GDP的貢獻僅為2.6%⑤。這樣看來,香港的經濟地位似乎在下降,尤其是在以上海、深圳為代表的中國內地金融中心競相爭奪國際領先的金融中心地位之後,香港似乎已成為可被內地隨時替換的資源。雪上加霜的是,從“占中風波”到“修例事件”,反復出現的社會政治危機與活動撕裂和撼動著香港社會。當挑戰了國家對香港主權的一系列暴力事件發生後,香港民生經濟遭到重創,旅游業收入大幅下降,恒生指數暴跌,加上暴力襲擊者打砸建築設施、阻礙交通,導致金融機構業務中斷,各界對香港產生信心危機,引起部分人才和資本的外流。因此,對於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是否動搖的辯論變得愈加激烈。

  為此,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香港國安法》頒布後,香港金融重新平穩發展。CDS⑥同樣維持在低風險水平,其數值為48⑦。由此可見,雖然香港經濟正在遭受各種因素的衝擊,但其金融業仍具較強韌性,基本呈現出正常發展態勢。也就是說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要素仍顯現固有的、堅韌的作用。

  《香港國安法》雖然已經使得香港社會秩序得到恢復,但國際社會依舊擔憂香港能否回到先前依靠自由經濟創造的繁榮和穩定。近年已經有跡象表明,作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主要競爭對手之一的新加坡,正在從滑落至全球競爭力排行榜第七位的香港身上獲益⑧。

  對於《香港國安法》的影響,僅從近期數據評判過於片面,需要總結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固有因素并結合《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變化,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影響作長期判斷。

  上述的變化表明,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性質、地位和趨勢,正經歷一個根本性的轉變:從地區化、區域化、世界性的特徵轉化為具有國家屬性意義的國際金融中心。較以前所不同的是,這種國際金融中心具有國家安全的義務,也有了國家法律的保護。這種變化不僅僅衹是國家主權體現,也是先前開放、不設防的香港自我防護、應對外來政治、經濟投機的需要。不難看出,儘管《香港國安法》已經恢復了香港的社會秩序,正力圖使香港從一個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成為一個國家性的國際金融中心。所謂國家性國際金融中心是相對香港特殊的歷史而言,也就是說主權回歸後,主權的行使(《香港國安法》頒布)能否恢復香港先前依靠自由經濟創造的繁榮和穩定,《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的長期影響如何?《香港國安法》之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是應重建還是努力維持香港原先的金融結構和生態?在這一過渡時期,如何完全贏回各方對香港經濟的信心,實現香港國家性國際金融中心的轉變?

  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之路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成就,是各種因素能在香港和諧并行的結果。不僅是代表了香港的經濟發展這樣簡單。香港是中國與外部世界聯繫的要地,也是瞭解西方的絕佳窗口,國際化的司法制度更是讓西方願意與中國交流和合作的一大重要原因。

  在20世紀80年代,香港充其量衹是一個區域性金融中心,由於此後20年中國經濟崛起,使它的國際地位得到加強和提高⑨。2008年香港作為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金融中心被《時代》雜志評選為世界上最重要的三個經濟城市之一,并與倫敦、紐約并稱為“紐倫港”,足以想見其世界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全球最具影響力且每年定期發布有關經濟競爭力報告的兩個主要機構是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IMD)⑩和世界經濟論壇(WEF)。在IMD2020年發布的《全球競爭力排名2020年》中香港排名跌落第五,而2017年香港是排名世界第一,之後連續兩年位居世界第二;自香港參與IMD評估以來排名一直維持在全球前十⑪,這與其作為全球領先的銀行和金融中心,實施簡單易行和較低的稅收,以及不限制資本流動來鼓勵創新等舉措密切相關。而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的《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香港排名世界第三,比2018年上升一位。在十二個評分標準中,香港的金融體系(91.4)、產品市場(94)和宏觀經濟穩定性(100)排名世界第一,基礎設施、咨詢及通訊科技應用排名第三,制度排名全球第五,這顯示了香港在這方面的競爭優勢⑫。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香港能够發展為國際性金融中心,是衆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作為競爭力的主要構成因素和表現,香港的經濟自由度指數、營商環境便利指數和互聯互通指數,是體現香港經濟對外競爭力的主要指標。經濟自由度主要體現在香港自由港的獨特地位,以資本、資訊、金融等要素的自由流動為主要內容。而香港的簡單稅制、低稅率、廉潔政府、法制和司法獨立、基礎設施、員工生產力等均顯示出香港的營商環境便利性。香港通過跨境的各類經濟要素大量流動,建構了互聯互通的全球供應鏈網絡,則反映出香港經濟十分國際化。由此,香港競爭力的具體內容體現在:經濟的國際化與跨國網絡、自由開放的經濟體制和現代經濟體系的商業文明規範。

  也就是說,香港巨大且成熟的市場環境、監管制度與法制體系、自由開放的金融政策和較少的政府干預是使其成為國際性金融中心的內部因素。外部因素則包括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和時差優勢,世界金融業的擴展和銀行業的全球化,中國的騰飛對香港的促進作用。相較而言,外因是使香港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重要條件,而內因則是決定性條件。從這個角度看,香港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比較優勢體現在內外因的制度保障:尤其以完備的法治環境、高度自由和相對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為基礎,以便利自由的信息和發達的基礎設施以及市場環境、銀行體系和監管體系優勢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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