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9日電/據新華社報導,9月7日,我樂家居股東因涉嫌超比例減持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前一天,我樂家居因股東涉嫌違規減持,收到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同日,東方時尚的控股股東東方時尚投資有限公司因違規減持行為,被北京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同時,上交所對東方時尚投資予以監管警示。
兩天之內,針對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行為,交易所下發了監管函,證監會下發立案告知書。監管部門的雷霆出手顯示出規範上市公司股東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違規減持行為的嚴查嚴打態度。
一直以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違規減持股份都是證監會監管執法的重點。《證券法》第36條專門對股份減持行為做出規範,要求不得違反證監會關於持有期限、賣出時間、賣出數量、賣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規定,並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同時,還明確了罰則: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或者轉讓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今年以來,為了持續做好減持監管工作,8月27日,證監會發布《證監會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從破發、破淨和分紅三個維度對股東減持進行了嚴格限制。減持新規新規發布以來,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叫停減持計劃,對市場產生了積極影響。
但在實際運行中,仍有一些上市公司股東以各種理由試探監管的底線。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截至9月7日,今年以來,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47份股東或董監高違規減持公告。從上市公司公告違規減持的理由來看,大多數股東或董監高表示是因為“誤操作”“對規則理解不充分”或是“計算錯了”導致違規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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