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據光明日報報導,近期,部分地區因超強降雨引發洪澇,為保障洪澇地區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制止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秩序,市場監管總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發布《關於汛期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的公告》,提出汛期“七不得”要求。
一是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二是不得囤積居奇。三是不得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四是不得串通漲價。五是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六是不得價格欺詐。七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市場監管部門要求有關經營者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並將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並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