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說,2006年以來,商務部部署開展了中華老字號認定工作,分兩批認定了1128家中華老字號,社會反響總體良好。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認定條件、組織方式、管理體制等需要進一步完善。為此,商務部在此前基礎上,組織制定了新的《辦法》,概括起來有三個特點:
——形成部門聯合推動的工作合力。新的《辦法》由多部門聯合組織實施,將更好兼顧老字號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屬性,更有利於對老字號文化遺產、歷史網點、知識產權的保護,形成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合力。
——將可持續發展擺在更突出的位置。相比此前要求中華老字號必須創立在1956年以前,《辦法》調整為品牌創立時間在50年(含)以上。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根據企業發展規律,一般存續周期在20—30年,超過50年的就可以稱得上“長壽”,而且50年的設計也可以與此前的工作更好銜接。另外一方面,明確50年的“時限”,而非1956年這個“時點”,充分體現了動態可持續的工作原則。可以預見,除了在歷史上家喻戶曉的這些老品牌,將來還會有很多消費者耳熟能詳的新品牌會成為中華老字號。
——建立了“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中華老字號的榮譽不是一勞永逸的,更不能躺在功勞簿上“吃老本”。商務部在繼續開展認定的同時,也建立了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商務部將持續加強監測跟蹤,加大管理力度,對於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分門別類採取約談整改、暫停權益直至移出名錄的管理措施,來確保中華老字號“金字招牌”的成色。
守正創新推動老字號跨界、出圈
老字號的優勢在於“老”——老品牌、老技藝、好信譽、好口碑。但老字號的不足,一定程度上也源於“老”,例如存在觀念老化、機制老化等問題,特別是在年輕群體中接受程度不夠高,難以滿足當前消費升級和時代發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