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9日電/網評:城市為什麼需要夜經濟
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大力發展夜間經濟,鼓勵市場主體舉辦促消費活動,引進新型消費企業主體——《關於建設國際新型消費中心暨打造“不夜天堂、璀璨杭州”的若干政策意見》正在浙江杭州市政府官網公開徵求意見,擬於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這份《意見(徵求意見稿)》不僅表態支持夜經濟,而且還有真金白銀的補助。比如其中規定對參與人數多、形式新穎、成效顯著的活動,經認定予以活動發生資金的20%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發展“子夜經濟”,餐飲、零售、娛樂、文化、書店等實體店鋪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保持營業的,按營業面積對經營主體予以一次性分檔補貼,最高分別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夜經濟等於是延長了營業時間,拓展了經濟活動的空間,這當然會創造更多的產值。所以,從經濟角度來說推廣夜經濟是有利可圖的。
但從某個層面說,夜經濟對城市來說也有特別的意味,超出了經濟收益的單一視角。城市重新定義了“夜”,打破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農業形態。對於夜生活,人們只能想到城市;而對於城市,人們覺得它就應當是霓虹閃爍的。
今天的歷史敘事,把宋朝汴京夜市視作相對唐代長安宵禁的一種進步。為什麼當夜市出現,就會被視作一種進步?這未見得是因為歷史書寫者對夜市有什麼特別的需求,而是有意無意間體會到了城市的某種價值:多元、開放,滿足細分需求。
一個分工複雜的地方,有朝九晚五就一定有通宵達旦,有常規生活就一定有超常規生活。當夜生活出現,就意味著人們可以自己選擇生活,而不是“在什麼時間做該做的事”。城市總有千般“苦惱”,諸如房價、擁堵、空氣污染,但它總是擁有無窮吸引力。這恰是因為城市的現代,反而貼合人們最原始的需求:自由選擇的快樂。
就好像杭州的補貼門類里,還包括了書店。也許會有人問,難道真的有人會三更半夜去書店看書嗎?為什麼不呢?當真有人想三更半夜去書店,發現他真的可以這麼做,這就是一種快樂,就是城市的價值所在,它永遠在提供可能。
城市以補貼的方式,去創造夜生活的需求,去鼓勵人們夜晚消費,這是有意地在培育夜經濟。當一個城市真的擁有異常繁榮的夜經濟,相信它的氣質也會改變。夜經濟,是一種純粹的消費經濟,人們的購買就能換來直觀的商品與服務,是直接作用於人們的主觀感受的。當城市的夜經濟發展起來了,城市和市民也產生了更深層的連接,那種從民間自發生成的活力與氛圍也就形成了。
對夜經濟進行補貼當然有用,但夜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徵還是自發性:是人們自願地在夜晚出來,打開門面、走街串巷。所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之外,可能在一些地方也需要放手,給予充足的包容。比如夜經濟相關的門店設計、經營空間、商鋪種類,可能都和高端大氣的商業中心是不同的。而怎麼規劃與調整,這背後也很體現城市管理的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