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水門事件”爆發,隨後一系列非法捐獻和權錢交易醜聞浮出水面,“金主”通過捐資過度影響和操縱選舉的問題引發公衆不滿。為遏制“金錢政治”對民主的侵蝕,1974年,美國國會對《聯邦競選法》進行了修正,進一步限制競選支出和政治捐獻。該法規定,在選舉中,個人和組織對每位候選人的捐獻不得超出1000美元,對政治行動委員會的總捐獻不得超出5000美元;個人每年向候選人、政黨和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捐獻不得超出25000美元。
此後,美國又出台了《兩黨競選改革法》,但種種限制卻形同虛設,各種來源不透明、用途不公開、額度不受限制的“黑金”亂象叢生。而2010年對“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的裁決,更是推翻了《兩黨競選改革法》限制企業或工會有關獨立支出和競選宣傳的條款,使得美國進入“新獻金時代”。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和不公開信息的非營利組織成為資本幹涉政治的重要媒介,過去十餘年,數百萬美元甚至數千萬美元的捐款逐漸變得司空見慣。
“這個裁決直接導致大批‘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和非營利性政治組織出現。”分析人士指出,最高法院的裁決實際上是從法律上為這些企業和社會組織“開綠燈”,相關利益集團可以通過貢獻“黑金”對選舉施加更多隱秘的影響。
巴裡·塞德本次16億美元捐款是放鬆管制政治支出時代的“裡程碑”,不僅將政治獻金的數額提升到一個空前高度,還意味著超級富豪與利益集團將更多“借道”非營利組織,通過貢獻“黑金”對選舉施加更多隱秘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