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民粹”與“民主”究竟有何不同?“民粹”與“民主”都強調人民的主權觀念,然而民主主義認為,人民主權的現實實現機制是代議制,即通過選舉產生民意代表,進而組成權力機關,代表人民大衆行使對國家統治的權利。同時,民主主義還強調“法治”和“制衡”,反對“一言堂”,權力系統內存在相互制衡和監督機制。然而民粹主義卻不相同,作為一種社會思潮,民粹主義表現為在“思想上的人民性”特點,極具“平民化”傾向,強調“全體人民”和“全體群衆”是其共同的出發點。民粹主義把平民大衆作為所有政治運動和政治合法性的最終來源,是一種極端的民主理想,企圖超越間接民主的現實,主張平民大衆的普遍且直接參與;民粹主義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政治人物和平民之間建立了領導與被領導的直接的從屬關係,兩者間缺乏相應的中介。政治人物個人的超凡魅力和普通民衆的狂熱崇拜維持這樣的組織結構,民衆常常被政治人物欺騙和操縱。
民粹主義是一種扭曲了或異化了的民主主義。民粹主義強調人民的終極價值,主張民衆的訴求和認可是一切政治合法性的根源,他們倡導的直接民主、公民投票、公民複決等也包含了民主主義的合理內核。但是,民粹主義是一種極端化民主主義的表現,它更側重於民主形式的而非民主內容本身,它追求一種“簡單而又直接”的民主,反對代議制和精英治理。在處於民主轉型的國家或地區,煽動民衆對政治體制進行非理性的、盲目的、“衹破而不立”的抗爭往往會造成民主轉型的失敗,甚至使民粹主義與新的威權體制相結合而形成了民粹主義威權體制。民粹主義和民主主義從相同前提出發,最後卻走向了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目的地。
三、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民粹主義的發展及其表現
台灣民粹主義的發展可劃分為四個階段:一是民粹主義的產生與發展階段(1993-2000),即李登輝時代的民粹威權,從李登輝就任“總統”到“政黨輪替”;二是民粹主義的壯大階段(2000-2004),即陳水扁時代的民粹式民主,從民進黨上台到2004台灣“大選”;三是民粹主義的式微階段(2005-2014),民粹主義有式微的跡象。四是民粹主義出現新變化階段(2014年至今),從“太陽花學運”、“反課綱運動”到2016台灣“大選”和2020台灣“大選”。
(一)李登輝的“民粹威權”
從20世紀90年代初到2000年的政黨輪替是台灣民主轉型的初期,這段時期又稱為李登輝的“民粹威權”時期。1988年,“政治強人”蔣經國去世,台灣的最高權力出現了真空,各種政治勢力展開了權力爭奪和政治博弈。雖然李登輝成為了接班人,但是他并沒有穩固的權力基礎,作為台灣“本省人”,在國民黨內部缺乏權力基礎,因此他需要把“人民”,即主要是把占總人口80%以上的“本省人”引進民主化的進程,以便繞開國民黨和體制的羈絆。在民主化進程當中,李登輝巧用人民對國民黨威權統治和現狀的不滿,以“人民最偉大,民意最權威”、“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等口號取信於台灣民衆,并且通過總統直選的方式賦予他代表台灣人民的合法性。“民主化與本土化”的捆綁式結合,使台灣的民粹力量日益強大起來。李登輝在體制內利用黨政資源完成了中國國民黨和政治體制的“台灣化”,鞏固了其在黨、政、軍、特的領導地位;在體制外,最終通過訴諸於“台灣人”的民粹主義獲得了民衆支持和合法性基礎,通過民粹主義加強和擴充自己的權力,建立了一種“民粹威權”。“民粹威權”是民粹主義與威權統治相結合形成的一種體制,它以狹隘的“本土化”為其統治的合法性基礎。它造成了本土主義迅速膨脹。
李登輝的“民粹威權”建立在民粹主義的基礎上,通過民粹主義來維繫其威權統治。這樣做一是可以依靠占人口多數的台灣人的民意來增強政治獨斷的合法性;二是可以讓人難以覺察到隱藏在民意下面的政治獨斷;三是即使遇到別人的質疑也會以多數人暴力的形式將其打倒。從這種意義上看,“民粹威權”帶有多數人暴政的特徵,衹不過,這多數人又是受到少數政治人物所操控的,最終還是服務於這些少數人的利益。
李登輝的“民粹威權”是台灣在民主轉型初期出現的一種特殊政治形式,它隨著李登輝的下台而不斷式微。李登輝建立這種體制的最終考量是權力和利益,“政治家都喜歡唱‘認同台灣,愛惜台灣,為台灣努力奮鬥’的贊歌,但是台灣普通民衆發現,那些所謂的‘新台灣人’往往是些‘愛權力無上的人’、‘愛金錢無上的人’。”⑫
(二)陳水扁的“民粹式民主”
2000年是台灣民主轉型中一個分水嶺,台灣出現了第一次政黨輪替,標志著台灣民主進入了鞏固期。自稱“台灣之子”的陳水扁,在2000年3月選舉中獲勝,其主政時期,非但沒有擺脫原有的民粹主義動員方式,反而將民粹主義發展到了極致,以“愛不愛台”區分敵我,把民進黨裝飾成為“愛台灣”的本土黨,把國民黨稱為“賣台灣”的外來黨,不斷挑起省籍矛盾和族群衝突,從而達到奪取權力的目的;執政後又以“全民公投”的形式決定政策取捨和台灣的前途,并聲稱誰不支持“公投”誰就不是“台灣人”,以此煽動普通民衆非理性的民粹主義情緒。
民進黨是一個靠民粹主義起家的政黨,有著極強的草根性,其政治動員也具有很強的鼓動性和煽動性。民進黨執政以後,陳水扁領導的民進黨構築了與李登輝類似的“民粹威權”。比如傾向於繞開體制,直接訴諸台灣本省籍民衆,利用族群問題、統獨問題煽動民衆的情緒,從而在政治博弈中獲得優勢。不過,陳水扁的民粹主義還具有以下特點:⑴狹隘的民族主義,族群身分認同是陳水扁民粹主義的基礎;⑵話語霸權與語言暴力,台灣2004年“大選”中,陳水扁大打“認同”牌,以“愛台”與“賣台”的二分法割裂族群;⑶福佬沙文主義,民進黨政治理念的核心是一種福佬人沙文主義,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建立起福佬人的統治秩序,“獨尊福佬人”,在民進黨看來,福佬人就是“台灣人”,閩南話就是“台語”。⑬
(三)民粹主義近年來的新變化
2004年以來,台灣社會對於其民粹主義的反思和批評趨於增多,台灣民粹主義的熱潮在整體上有所退卻,但這并不意味著民粹主義的銷聲匿跡。台灣民衆早已厭惡政黨惡鬥,台灣民粹主義由此出現了一些新變化。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與2015年的“反課綱運動”等民粹主義運動,儘管被認為是“學生運動”、“社會運動”,但卻盡由政黨、政治家在其背後進行人為操縱,這是一種隱性的政黨或政治家民粹主義。民進黨所操控的這些運動尤其是“太陽花學運”具有民粹主義運動的鮮明特徵。動輒以“人民”、“民意”、“民主”之名義,反對既有權力結構,甚至不惜對抗法治。2016年“大選”、2018年“九合一選舉”和2020年“大選”,民進黨不斷操弄“民粹選舉”。蔡英文上台後的這段時期,台灣民粹主義呈現出民粹威權主義、民粹選舉主義和民粹族群主義等多種變體,⑭呈現出明顯的“綠化”和“反中”特點。⑮近年來的民粹主義運動表明台灣民粹主義生命力的旺盛,同時也表明民粹主義潛藏於台灣民主政治的土壤中。
2020年新冠肺炎暴發後,善於煽動民粹的台灣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勢力企圖“以疫謀獨”,煽動新一輪的“台獨”意識和“反中、仇中”情緒,大陸學者發文稱台灣出現令人非常震驚的“反中仇中遠中脫中”的“台獨民粹主義”惡浪。
四、台灣民粹主義現象產生的原因
(一)台灣民粹主義基於台灣的民主制度基礎。民粹主義源於民主本身。在台灣的政治實踐中,台灣民衆尤其是青年確立自身認同主要源於台灣民主制度。而從現實情況看,台灣兩黨的民主制度帶來的行政低效和相互內耗,使任何可能的改革和發展成了一場零和游戲,最終導致民粹政治的反復低效。例如在國民黨試圖推動兩岸服貿協議期間,民進黨進行了大量的議事程序阻撓,最終國民黨不得不使用“30秒送院會存查”的手段試圖通過服貿協定。而這也落了“太陽花學運”中國民黨“黑箱服貿,親中賣台”的口實。在學運中青年以“我代表台灣人民”為口號占領立法院,青年在以台灣民主制度為傲的同時又以民粹的態度踐踏民主和法律。基於民主制度的民粹主義已經成為台灣根深蒂固的組成部分。
(二)競爭選舉政治加劇了民主政治的“民粹化”。不可置否,現代民主政治是以選舉為基礎,但是,如果僅僅把民主簡化為選舉,選舉簡化為選票,選票簡化為多數決,那麼奠基於憲政的民主政治就會被簡化為投票的統計學,這種民主政治的簡約主義將會導致民主的異化,也將由此產生很大的弊端。在選舉政治下,民主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一門贏得選票的行為藝術。為了獲得選票,政黨、政治精英會千方百計地迎合與討好人民。正像市場經濟易於產生“拜金主義”,民主市場也易於形成“拜民主義”。⑯追求選票的最大化成為政黨或政治精英在政治博弈與競爭性選舉中制定何種方案、采取何種行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在競爭選舉壓力下,台灣的部分政黨、政治家訴諸民粹主義策略,通過民粹主義話語建構自身的合法性,從而取得民衆的支持。此外,民衆對族群身份的認同超過了對公民身份的認同,成為民進黨在選舉中製造族群衝突的有利條件,為民粹主義的產生提供了土壤,使民主政治更易於異化為民粹主義。
(三)泛政治化宣傳、媒體輿論與話語霸權為台灣民粹主義推波助瀾。媒體在台灣民粹主義形成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二元對立式”民粹主義議題論述。⑰在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前發生的“周子瑜事件”就是其中代表之一。此事件在支持民進黨的媒體的宣傳之下,在島內引發情緒鏈式反應,據保守估計至少有近百萬青年因此事件的影響而投票給民進黨。此事件說明了兩岸民間缺乏正常交流溝通機制,同時網絡對交流并沒有起到促進作用,可以發現網絡反而將民粹主義的泛政治化宣傳和神話式的、有選擇性的宣傳進一步強化放大了。
五、台灣民粹主義的影響
台灣民粹主義,見證了台灣的民主轉型和民主鞏固,并對台灣政治發展產生了非常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一方面在早期有利於推動台灣民主改革的完成,在民主化進程當中台灣形成了自己的經驗和成就;另一方面也困擾和衝擊了台灣民主政治。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指出:“民主政治的系統的有效運轉通常需要就某些個體和群體的某種程度的冷漠與迴避。過去,每一個民主社會中,都有一些不積極參與政治的邊緣人口,不論其數目大小。”⑱就此而論,民粹式的過度政治參與不利於建立健康的民主制度。
首先,民粹式的過度政治參與不利於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民主政治中,民衆通過選舉進行政治參與,民主選舉是為了選賢與能,離不開選民冷靜、理智、客觀的思考。然而,台灣的民粹式過度參與造成了“選舉癲狂”。競選者為獲得選票取悅於民衆,導致其強調感官刺激,忽視冷靜觀察。受這種“選舉癲狂”影響,不管是競選者還是選民都不容易做出理性的決定。民粹主義的極端民主的思想將民衆或民意視為合法性的唯一來源,同時易導致對現存法治等制度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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