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8日電/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標誌著第三支柱進入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階段。這是中國構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具體舉措,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堅持多項舉措的協同發力。
發展第三支柱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
經濟參考報發表海南省財政科技服務中心副主任、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博士官兆文章表示,根據世界銀行社會養老保險三支柱體系理論,第一支柱為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為企業(單位)舉辦的企業(職業)年金制度,第三支柱為個人參與的個人養老金制度。2019年,中國三大支柱養老保險基金占比依次為73.4%、25.5%、1.1%,第一支柱承擔了過多的養老支出負擔,第三支柱養老金的規模和第一、二支柱差距還較大。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經建立養老保險三支柱體系,祗有形成養老保險三支柱三足鼎立科學體系,才能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與第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以個人賬戶制為基礎,參保不受就業形式、就業單位的限制,能較好調動個人的積極性,有利於為農民工、平台經濟、新興職業等靈活就業人員提供養老保險,有利於減輕第一、二支柱的收支壓力,有利於提高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性,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穩健發展。
中國第三支柱發展面臨的情況
文章介紹,一是當前中國三大支柱養老保險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十分突出,第三支柱占比很小,參保人數較少。二是第三支柱採取產品制,還沒有建立個人賬戶體系。三是對第三支柱的宣傳教育不夠,人民群眾對參保第三支柱瞭解不多、認識不足、積極性不高。四是第三支柱還處於起步階段,相應法規制度還不健全、不規範,財稅優惠政策不多、吸引力不夠。第三支柱的發展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與巨大的市場需求相比都有不小差距。
同時,也要看到,中國發展第三支柱具有十分有利的內部條件和基礎條件。
首先,黨和政府高度重視。2020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2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其次,積累了豐富實踐經驗。2014年開始,中國在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專屬型商業養老保險、住房養老等方面試點發展第三支柱,試點取得很多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國家相關部門在試點期間充分吸收了各地、各方面的意見,為下一步全面實施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積累了實踐基礎。再次,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較好。近年來,面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新冠肺炎疫情等諸多風險挑戰,中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財政收入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國民工資收入增長加快,信息技術發展迅速,國民的養老觀念積極轉變,金融市場日益壯大,社會保險制度體系逐步完善,這些為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奠定了堅實的經濟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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