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而瑞研究中心副總經理楊科偉認為,未來兩類城市可能跟進調整預售金監管政策,提高預售資金使用效率。
第一類是預售資金監管相對較嚴的城市。例如,某城市工程建設層數過半僅能提取25%的重點監管資金,即便主體結構封頂,重點監管資金累計提取比例只能達到50%。反觀其他城市,普遍能達到60%甚至超過70%。
第二類是項目交付風險整體可控的城市。以某城市為例,截至2021年末,約有26個項目已售未交付,總建面333萬平方米,全市範圍並未出現項目停工、爛尾等問題。
“需要強調的是,政策底線仍是‘保交樓’,保證在建項目都能按期交付,最大程度維護住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便逐漸恢復市場信心。因此,預售資金監管將趨於規範化,真正實現從拿地開發到銷售回款直至交房的全流程管控、全周期監管。”楊科偉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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