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違法成本顯著上升
除了按照全面推行註冊制的基本定位,對證券發行制度做了系統的修改完善外,新證券法還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證券違法民事賠償責任做了完善,設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投資者保護,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實施兩年來,在一系列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重大案件相繼落地和相關制度規則不斷完善的推動下,我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保護力度不斷加強,違法成本顯著提升。
2021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要堅持零容忍要求。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加強誠信約束懲戒,強化震懾效應。這是資本市場歷史上第一次以中辦、國辦名義聯合印發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專門文件。在此基礎上,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機制建立起來,中國證監會牽頭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加大對重大案件的協調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2021年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康美藥業特別代表人訴訟一審判決,投服中心代表原告方勝訴,52037名投資者共獲判賠約24.59億元。康美藥業證券糾紛案是我國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康美藥業等相關被告須承擔投資者損失金額24.59億元。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康美藥業一案是資本市場史上具有開創意義的標誌性案件,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里程碑意義。
在涉及投資者保護方面,A股市場的制度也越來越完善。2022年1月1日,《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施行。司法部、中國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提高執法效率、及時賠償投資者損失、盡快恢復市場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及追究機制等各項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