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由於胡辣湯是河南省西華縣逍遙鎮一帶的特色菜肴,因此,將“逍遙鎮”標誌使用或註冊在胡辣湯商品上,明顯僅直接表示商品的產地,缺乏顯著性。對於此類商標權利人提起的侵權訴訟,商標法已經為被訴侵權人維護自身正常經營和不被“惡意敲竹杠”提供了充分而有力的法律武器。
釐清地理標誌的保護界線
當然,並非所有地名均不能註冊為商標。根據相關規定,地理標誌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註冊。而所謂“地理標誌”,即特定地名與特定商品品質之間的強對應關係,這種強對應關係指的是某商品的特定品質主要是由其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決定的。
同商標一樣,地理標誌一旦經行政機關審核公示、註冊成功,其保護的是地理標誌產品所承載的優良聲譽,不容搭便車和仿冒。否則,不僅會打擊誠信經營的積極性,更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進而損害公共利益。保護好一個地理標誌,不僅可以促進地方相關產業的良性發展,提高稅收和勞動力就業水平,更能激勵公平競爭和技術創新,保障和提升消費者的品質需求。
另一方面,地理標誌又不同於狹義上的商標。因為商標標誌所指代的,是某一家經營者所提供的某一款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聲譽;而地理標誌所指代的,卻是特定地域範圍內所有同類商品共有的特定品質。故地理標誌專用權具有更強的排他性,地理標誌的註冊與審查應當比普通商標更為嚴格,必須同時滿足經長期使用從而被消費者普遍認可、其產品天然具有且始終保持與地理因素緊密相關、不可複制的特定品質等要件。換言之,並不是所有土特產或基於傳統工藝製作的產品,都適合作為地理標誌產品受到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