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金字火腿要求期貨交易員承擔全部責任,並於2021年9月30日前將相應虧損款項支付至公司賬戶。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期貨交易員支付的5510.53萬元。之後,公司一直未開展期貨業務。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公告,金字火腿的期貨交易僅最後的平倉是由期貨交易員“擅自”作出,而之前的操作則並不是。對此,受訪的業內人士一致認為,這位交易員的平倉操作並不是造成金字火腿期貨賬戶虧損的原因,只是讓浮虧變實虧顯示到了賬面上,因此,虧損也並非該交易員造成的。相對應,一家以生豬為原料的公司,由於生豬期現貨價格同步下跌,其在現貨原料買入方面則能省出相應的錢,如果是套期保值操作,那麼期現對衝後未必就是虧損的。
中國投資協會大中型投資專業委員會研究咨詢部業務總監王勇對期貨日報記者表示,如果是嚴格按照套期保值的原則來操作,期貨端的損失能夠被現貨端的超額盈利抵消,也就是說套期保值的損益歸零。從這一點看,就不該讓這位交易員去賠償工具損益。
信披迷霧重重,套保操作引發市場多方質疑
證監會去年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此規定,套期保值交易如果產生足以影響當期重大損益的後果,顯然構成應當予以披露的重大事件。
根據深交所的規定,如果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期貨等衍生品的公允價值減值與風險對衝資產價值變動加總後合計虧損或浮動虧損金額達到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或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上市公司應及時予以披露。依據上述規則,上市公司套期保值業務應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具體範圍應當包括:公司擬開展套期保值的相關董事會決議及套期保值的具體信息,如公司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擬投資的期貨品種、擬投入的資金額、擬進行套期保值的期間是否滿足《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運用套期保值會計方法的相關條件、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風險分析及公司擬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等信息,以及公司開展套期保值交易發生的重大虧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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