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進一步“修憲”:
這是自陳水扁執政時期以來,時隔17年民進黨再提以推動“法理台獨”為目的的“修憲”行動。去年一年,“立委”提了各項“修憲案”43件,其中3件與“法理台獨”直接相關(有一件因太露骨已被迫撤回)。目標是通過“修憲”方式降低未來“修憲”門檻,通過刪除“憲法”增修條文前的“國家統一前”等字樣,以及修改“憲法”規定的“固有疆域”等,從法理上實現“一邊一國”,為未來的“台獨制憲”提前打下伏筆。目前民進黨已完全主導立法機構,具備了“立法”挑釁兩岸政治定位或偷渡“一邊一國”、“兩國論”意識形態的能力。
三、C型“台獨”的主要特質
蔡英文至今在台主政已5年多時間。這5年由蔡一手推展的C型“台獨”,早已在台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軍事、法律等各個領域全面鋪開,其範疇的寛泛,滲透的快速,影響的惡劣,大大超過了A型B型“台獨”。C型“台獨”的主要特質是構成這類“台獨”的關鍵元素。具體闡述如下:
1、祇做不說,多做少說。這是C型“台獨”極為重要的一個特質。蔡英文之所以要保持如此低調,為的是就她原本不多的言論,布下外人始終琢磨不透的迷魂陣。媒體、智庫盡可這樣那樣解讀,反正不是她親自破題,如有問題仍有迴旋空間。
2、小英閉嘴,他人多言。預設金蟬脫殼之計,實在有話須講,蔡不說,交給助手或下屬講。萬一無法自圓其說,因不是蔡講,可賴可退,進退自如。
3、隨情勢變化而變化,或採取進兩步退一步的策略。前述蔡的核心論述時,讀者已看得很清楚。蔡精於隨情勢變而變,從“台灣共識”到“準法理台獨論”,有不少變化。現在再問蔡何謂“台灣共識”,已有10年的時間,她仍講不清楚。
至於進退問題,蔡英文最擅長進兩步退一步。進多遭反彈,就稍退一點,趁你不注意再進。
4、蠱惑人心,騙民耳目。把謠言重複一百遍,甚至一千遍,不怕你不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