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城鄉融合應以縣城為中心
http://www.crntt.hk   2021-08-04 08:34:57
  中評社北京8月4日電/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可以說是恰逢其時。我國已經實施了多年城鎮化,城鄉融合也經歷了多年的討論與實踐。在當前這個歷史時點上,推進城鄉融合可以在既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既要看到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給城鄉融合帶來的新機會,也要看到當前仍然存在的問題。

  縣城經濟的發展是當前城鄉融合面臨的新機遇。特別是近兩年來縣城取得了很大發展,教育、公共衛生、文化等資源高度集中於縣城,集聚效應明顯。人員的聚集進一步帶動了縣城經濟的發展,過去縣城商戶多為小商鋪,但是現在也出現了大型商業中心。縣城經濟的演化將給城鄉融合帶來新的機遇。與縣城經濟迅速發展相對應,鄉鎮經濟發展方面卻仍面臨一些問題。過去一些年,各地搞了不少特色小鎮,一窩蜂地搞房地產,但很多項目沒有挖掘出特色,反而導致了很多爛尾工程。

  要做好城鄉融合、鄉村振興工作,必須以縣城為中心。我認為,縣級以下的鎮不要提“廣泛招商引資”,除了農產品深加工等立足於本地的產業外,不要搞製造業等現代工業。為什麼?因為大部分鄉鎮基礎設施並不完善,配套產業也不齊全,甚至部分區域法治環境、人文環境也存在不足,發展現代工業的條件並不完備。我建議,應出台相關的指導性意見,推進縣域經濟的合理分工,重點抓好縣城經濟,縣級以下區域的經濟發展、政策制定應因地制宜,避免“全面開花”,造成土地和資源的浪費。如果能把縣城經濟鞏固好,使其成為城鄉融合的堡壘,其經濟社會效益將是十分明顯的。如果一個縣有1/3甚至一半的人口住在縣城,未來符合條件的縣城能達到20萬-30萬的常住人口規模,將能有效推動經濟發展與城鄉融合,這應該成為我們規劃的一個重要方向。當然,具體還要看各地的條件,要“因地制宜”。

  未來如何做好城鄉融合與鄉村振興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建議:

  第一,要注重動員社會力量。我國發展三資企業等有著不同的運行規律,並非完全以資本追求利潤為驅動,我們可以充分發揮我國的體制優勢,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一方面,繼續動員企業參與。我國脫貧攻堅之所以取得成功,企業的參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而城鄉融合、鄉村振興是扶貧攻堅戰的延續與發展,對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在這個新的發展階段,我們可以繼續動員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民營資本捐助鄉村振興相關公益事業,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前往鄉村投資,帶動當地就業和產業發展。另一方面,推動公益機構轉型,引導其加大對鄉村振興的支持力度。當前,一些公益機構在助力鄉村振興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諸如幫扶鄉村教師、鄉村醫生等等。未來我們可以再繼續研究,出台一些政策支持他們繼續參與和推進鄉村振興方面的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不僅可以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還可以借此進一步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促進國家全面發展。

  第二,要注重動員社會資本返鄉。引導社會資本回流農村地區是有潛力可挖的,因為資本受人的控制,而人受情感的支配,不是所有的資金都完全追求最大化的經濟利益,也存在一部分感情的因素,可以多加挖掘,並出台相關政策予以鼓勵。

  第三,要深入探討農村土地改革。農村土地改革各方有比較多的爭議,但我認為,農村要實行區別於現有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國有化,即土地所有權歸國家,而土地使用權歸農民個人;若發生轉讓,可將部分資金歸農村社區用於公益事業。在具體操作上可以分步實施,先推動農村宅基地的國有化。只有土地所有權歸國家,農村人口才能跟城市人口一樣完整地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土地才能在確保不逾越耕地紅線的基礎上跟城市土地一樣有償轉讓,在確保耕地不改變用地性質的情況下改變土地持有者的結構。

  綜合來看,鄉村振興與城鄉融合,不能以常規的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思維來衡量,但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公益事業,而是需要在推進的過程中找到盈利與公益的結合點。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毛振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聯席所長、教授)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