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隨著中國工業化、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經濟和人口向大城市及城市群集聚的趨勢愈加明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日益成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主要空間載體,中心城市又是城市群的核心,城市能級高的特大中心城市具有越來越強的“頭部效應”。加快推進中心城市高質量發展,將中心城市打造成為帶動區域發展的開放高地,有利於更好推進更高水平全面開放,加快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經濟日報發表中共長沙市委黨校教授李躍文章提出,首先,要聚焦中心城市新舊動能轉換這個核心,實現由一般性集聚驅動增長模式向綜合性創新驅動增長模式轉變。應注重培育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構築多元多樣多層綜合性創新支持體系,打造創新資源密集、創新要素齊全、創新鏈條完整、創新氛圍濃厚、創新活動活躍、創新功能強大的城市創新功能區,實現全域創新體系的系統集成。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健全和完善創新鏈,形成通暢的從知識創新到技術創新再到產業創新的創新流,促進創新要素流動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實現創新鏈與產業鏈的深度融合。要充分發揮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的創新主體作用,特別是要突出企業的核心主體地位,以創新型企業為龍頭,以城市創新功能區和產業園區為依托,大力培育創新型產業集群,以創新帶動城市經濟結構特別是產業結構邁向價值鏈和產業鏈中高端。
其次,要適應新科技革命特別是信息技術革命帶來的新變化,調整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新科技革命特別是信息技術的全方位深度滲透,導致生產方式、流通方式、消費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發生新變化,這對優化城市空間功能布局提出新要求。城市建設要適應發展新趨勢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需要,積極調整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壓縮和調減傳統實體商業空間,滿足城市新業態以及居民生活新樣式對城市空間資源的新需求。
再次,要大力推進中心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城市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推動中心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證。中心城市的治理成效不僅關係到城市本身的發展質量,還有可能對整個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成效產生巨大的外溢效應,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及防控充分顯示了中心城市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特殊重要性。
文章指出,當前,中心城市治理現狀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營商環境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數字化以及服務型政府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短板。要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與中心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結合起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堅持法治政府與服務型政府一體建設,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持續推進城市綜合配套改革,進一步下沉社會治理重心,不斷夯實城市治理的社區基礎,增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合力,構建高效、靈敏、快捷的城市治理應急反應機制,加快提升城市治理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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