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機構改革的逐步推進,基層食品快檢職能工作需要大力加強。這首先表現在基層快檢人員入職門檻低,更換頻繁、流動性大。目前承擔快檢任務的不少是經過臨時短期培訓、年紀偏大或臨時聘用的食品快檢員。
其次,基層保障食品快檢的基礎設施配備和環境條件也亟須完善。據了解,在一些基層出現了這種現象,即國家組織開展的縣級食品安全快檢車裝備項目為縣級市配備的食品快檢車,在實際運行中受阻。一些基層開展食品快檢工作因為人員設備不完善的問題陷入窘境。
對此,《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開展食品快檢應具有相應設施設備和制度。開展食品快檢的單位,應保障相應設施設備和環境條件,並制定人員培訓、設施設備管理、操作規程等制度。同時,食品快檢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操作能力。食品快檢操作人員應經過食品檢驗檢測專業培訓,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掌握快檢操作規範、質量管理等知識和技能。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快檢操作人員的專業培訓情況進行檢查。(記者 萬靜)
所謂快檢,其特點當然是“快”,也就是快速、簡單、靈敏。與常規檢測的檢測周期動輒需要3天至5天相比,採用快速檢測方法通常在兩個小時內就可以完成檢測,而且僅需簡單的快檢儀器和試劑進行現場測試,對操作人員的技能要求也不高。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和銷售各個環節紛繁蕪雜,依賴傳統檢測方法實現全過程管理和監控,在經濟成本上也不堪重負。採用現場快速檢驗方法進行大量的篩檢,及時發現可疑問題,並迅速採取相應措施,對提高監督工作效率、加大監督力度,保障食品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
但是,食品安全快檢技術還存在著明顯的弱點:一方面,快檢方法的前處理比較簡單,導致待測樣品提取純度不高,基體干擾較大,往往存在所謂的“假陽性”問題,需要利用常規檢測方法進行進一步確證。
對此,《徵求意見稿》明確,要依法依規開展食品快檢和核查處置工作。對食用農產品快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申請複檢,複檢不得採用快檢方法。食品快檢不能替代食品檢驗機構的實驗室檢驗,不可用於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食品快檢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被抽查食品經營者應暫停銷售相關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跟進監督檢查或實驗室檢驗,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